发布时间:2023-03-06 13:37:14
根据《2023年博白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入围体检莫贤英等25名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现将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毕业,暂缓体检。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日期:2023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7:30
集中地点:博白县法制广场(县政府门口)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由医院按规定在当天上午体检前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县卫健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医疗机构孕检证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的,请提交放弃申请书到县卫健局人事股;如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也视同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4.其他事项详见《体检考生须知》。
二、考察
考察对象为进入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人员。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安排。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通信畅通。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县卫健局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