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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2023年湖南衡阳市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983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0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衡阳市“十四五”人才雁阵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区域人才中心,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衡阳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及驻衡高校(含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精尖缺人才,现将衡阳市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情简介 衡阳,古称衡州,雅称“雁城”,是国家区域重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4万,辖五县二市五区。衡阳是文化名城。在历史上留下了神农创耒、祝融播火、大禹治水等远古传说,是湖湘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中国古代四大发明有其一,蔡伦造纸;古代四大书院有其一,石鼓书院;中外古代两大唯物主义思想家有其一,王船山;中华五岳有其一,南岳衡山;新中国十大元帅有其一,罗荣桓。衡阳是枢纽之城。扼两广、锁荆吴,历为商贾云集之所、兵家必争之地,是全国交通枢纽城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粤港澳地区向北的第一个大城市,湘江、蒸水、耒水三江汇流,拥有1条2千吨级黄金水道、3座机场、5个高铁站点,铁路、高速公路总里程位居全省前列。衡阳是产业之城。全国老工业基地城市,国家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拥有1个国家级高新区、10个省级工业园区和1家综合保税区。目前已布局电子信息、核技术应用、输变电装备、钢管深加工等14条产业链,以祝融学院为代表的互联网直播、以“衡州大道数字经济走廊”为依托的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来势向好。衡阳是创新之城。先后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连续多年成功入围全国城市创新能力百强榜。拥有18个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专家工作站,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居全省第三。衡阳是英雄之城。中国抗战文化代表城市,湘军发祥地。1944年衡阳1.7万守军抵御12万日寇长达47天,是中国抗战史上敌我双方伤亡最多、中国军队正面交战时间最长的城市攻防战,史称“东方的莫斯科保卫战”,衡阳成为全国唯一的“抗战纪念城”。解放之后,衡阳二七二厂、七一二矿为第一颗原子弹提供了关键原材料,为我国的国防事业和核工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二、需求计划 全市共有90家用人单位计划引进983人。其中,41家市属企事业单位(含市直园区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19人;4所驻衡高校及3家附属单位计划引进408人,42家产业链企业和县市区单位计划引进156人。引进人才需求中,博士研究生589人,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10人,本科学士生84人。本公告发布市属企事业单位、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衡阳市产业链人才及县市区博士引进需求,引才单位、岗位、人数、联系方式及要求详见《2023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2023年驻衡高校及附属单位博士引进需求目录》、《2023年衡阳市产业链人才和县市区博士引进需求目录》。各县市区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目录,由各地按相关规定另行发布。 三、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需求目录具体年龄要求为准。 (四)2023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才措施 (一)提供灵活的引才方式。 主要有两种引进方式: 1.单独引进。事业单位(含市属高校)引进的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办理聘用手续,企业引进的人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入职。 2.市校企合作引进。驻衡高校、本地企事业单位合作引进博士研究生,即:人才人事关系转入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作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既在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承担科研教学等工作任务,又通过兼职、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等方式在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同时享受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三方人才政策待遇。 (二)提供快捷的引才通道。 非公有制企业引才和事业单位及国有(含参、控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实行“一事一议,面谈面签,随引随办”。事业单位及国有(含参、控股)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精简流程,提高效率。一是降低开考比例,对于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也可延长报名时间;二是简化考试考核程序,根据岗位性质、特点,原则上在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中,只选择一至两种方式考试考核,具体方式在各地各部门引才公告中予以明确;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来衡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享受“免费住、免费游、免费行”,即:相关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为考生提供免费住宿,安排车辆摆渡。市委人才办牵头市文旅广体局向考生发放衡阳旅游年卡。 (三)提供优厚的政策待遇。 1.享受人才补贴。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可享受6万-30万的生活补贴和2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学士生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5年,其他人才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市校企合作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除上述补贴外,驻衡高校提供安家费及科研经费,本地企事业单位提供固定薪资及项目奖励,确保博士年薪最低不少于25万元,一次性综合补贴不低于65万元,最高可达150万元。具体人才补贴政策以《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阳市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阳市市校企合作引进博士实施办法》为准(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人才政策栏查询)。 2.创业融资担保。为毕业5年内在我市中心城区自主创业、合伙经营的大学生以及创业创新基地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免资产抵押,免担保费。其中:个人创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3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11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500万元,单笔贷款担保期限最长为3年。因创业失败发生贷款风险损失时,由担保公司代偿。 3.解决家属安置。博士研究生子女可按就近原则在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衡阳工作的,根据管理权限按对口部门给予安排;属其他类型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4.聘任职称岗位。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 5.提供优质服务。发放“雁城英才卡”,引进的人才可凭卡可在我市享受创新创业、金融贷款、安居保障、人事档案、景点旅游、休闲生活等服务,“钻石卡”在此基础上还可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保障、驾照转换、出行绿色通道等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采取用人单位“面谈面签,随引随办”方式引进。 (二)事业单位(含市属高校)人才引进由当地党委人才办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引进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衡阳市第七中学、衡阳市第十七中学、衡阳市实验中学、衡阳市衡钢中学和高新成章实验学校人才引进由市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衡阳市中心医院、衡阳市中医医院、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人才引进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衡阳市蔬菜研究所人才引进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衡阳技师学院、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统一报名和考试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5.宣传文化系统、自然资源系统、市场监管系统、水利系统、市委党校、园区所属事业单位、衡阳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松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由市委人才办牵头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引进报名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由各部门单独发布公告予以明确,人才可登陆各地各部门指定的官方网站或衡阳智慧党建官网(https://www.hyzhdj.gov.cn/)、“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市属国有(含参、控股)企业人才引进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引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单独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含产业链企业)人才引进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六、监督管理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名参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高层次人才、市校企合作引进博士、市属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5年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引进的非高层次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组织实施部门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2023年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3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应为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北京生源),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聘用(2023年应届毕业生为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四)社会人员报考时需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等条件。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五)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10:00至3月21日16:00。 2.报名步骤:登录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网站(http://gygl.beijing.gov.cn),点击首页上“公开招聘”栏目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报岗位并填写个人详细信息。 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88363537(3月20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需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或面试,视同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报名表提交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3)上传标准证件照; (4)工作经历和教育经历必须如实完整填写。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 2023年3月22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于3月28日以后登录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系统个人查询中查看资格初审信息。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系统。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届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它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一份; (4)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高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会人员需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材料(盖章的工作经历说明或者匹配的劳动合同与社保缴费记录)以及存档说明; (6)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应届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二)笔试 考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系统。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登录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网站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其它所需材料。 (三)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人数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执行。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进行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为准,毕业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8日,且在归国(境)后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在站满2年且2023年6月30日前能办完出站手续并报到入职的人员。 (三)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岗位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如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资格审核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六)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网站公开招聘公告栏目和个人查询栏目。

2023上半年四川达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148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0

关于达州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1148人,其中:市本级93人、达川区143人、达州高新区5人、达州东部经开区9人、万源市255人、宣汉县82人、大竹县326人、渠县129人、开江县106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市本级和各县(市、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高校(四川省内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精神,四川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023年高校(四川省内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等;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执(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招聘对象为“具有基层(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3年3月15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岗位)工作的时间已达到招聘职位规定年限。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1)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相应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放宽年龄的详见《职位表》。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4)具备《职位表》中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职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应与所需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及其专业名称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下同)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下同)。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09:00至20日17:00。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达州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首先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成功后上传)。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考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2份,供申请政策性加分和面试资格复审使用。 资格初审通过,不作为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依据,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及后续程序中确定。报考人员对职位资格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17:00期间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一段60号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8室)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18—2123499)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比例不得低于3:1。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报名时同意调剂的由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调剂到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报名时不愿意调剂的可向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申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注意事项 1.一个“职位编码”对应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职位,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只填职位编码。具体工作职位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者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后,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确定。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所有操作,系统按时自动关闭后无法操作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教育公共基础》,各职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2.笔试时间和地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27日至3月28日工作时间内持《报名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登录考生之家“成绩复查”栏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1.参加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对应职位招聘名额,按笔试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到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2:1比例但该职位招聘计划多于1人的,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且仅有1人参加笔试的,进入资格复审,但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使用同套试题形成竞争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则取消面试资格。 2.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海(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职位招聘数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3.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人员体检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职位人员体检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考察 报考市级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应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可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的。 2.在任何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 (一)本次招聘如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本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公告规定时间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告、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所有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具体要求,由市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2023年四川攀枝花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182名)

发布日期:2023-03-09

2023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部分市级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才1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panzhihua.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体条件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23年高校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一般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详见《岗位表》。 (3)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 ①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②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③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3.其他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登陆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https://pzh.zhaopin.com/),选择相关岗位,填写并提交《2023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报名信息表》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原件扫描)进行报名。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8时至3月31日18时。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1.各用人单位通过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https://pzh.zhaopin.com/)对报考者报考的岗位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过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报考者,请报考者注意查收。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和单位实际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等。考核工作方案以适当方式公布并及时告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各招聘单位在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1.考核结果运用 (1)引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报考者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引才岗位,意向人选的考核成绩应不低于80分。 (2)引才岗位意向人选自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及时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或体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在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视结果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取消聘用或公示期间、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签定聘用合同并办理上编、岗位聘用、工资等人事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考核招聘引才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服务满3年,方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秋季引才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通讯信息准确、通讯畅通,通讯信息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信息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023年北京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生招聘168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9

2023年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68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能够正常毕业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录用)关系。 (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年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医师规范化培训等。 (四)应届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在18周岁以上。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限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限30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2.非京生源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 3.北京生源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需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及相关回避政策。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17日16:00,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bjwsrc.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注意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有关资格初审的问题,可拨打报考单位的初审咨询电话联系沟通。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3月17日16:00后报名系统关闭,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亦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除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文件: 1.本人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下载打印后签字,再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推荐表中未明确以上信息,请以证明方式体现;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留学生须上传学位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7.北京生源须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8.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束3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试考核安排 (一)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考网站,使用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考系统后,按照网页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只有具备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才可成功打印准考证),笔试详情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笔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三)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四)面试内容: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五)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看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后面环节。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看面试主考官成绩高低,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进入后面环节。面试及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按照公告告知的方式查询成绩,打印准考证等。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3.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4.非京生源进京审批手续不合格的; 5.政策文件规定的需取消聘用资格的其他情形; 6.非京生源应聘人员仅能报考《岗位情况表》中, “生源不限”的岗位。

2023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委党校招聘3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9

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景洪市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办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景洪市委党校计划开展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引进岗位人数 计划招聘考核急需紧缺人才3名,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有志从事党校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胜任党校教师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发展潜力的青年;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5.承诺在聘用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5.现役军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2023年3月16日,景洪市委党校校园招聘工作组到云南师范大学高校开展专场招聘。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17:00;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篮球场。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云南师范大学网站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jhs.gov.cn/)及景洪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校园招聘公告。 (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中共景洪市委党校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校园招聘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景洪市委党校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校园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原件、复印件) 1.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2.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考试成绩单);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4.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 5.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四)面谈。成立面谈考核组,面谈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意愿等。根据面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限开考比例,按照面谈成绩不低于70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六)考核测评。成立考核测评组,考核测评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 (七)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八)体检。由景洪市委党校负责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九)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1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景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景洪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校园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拟聘人选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提交复核。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景洪市人民政府窗口网站及景洪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根据《景洪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景发〔2022〕10号)相关规定,符合“事业人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景洪市委党校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可纳入“事业人才”范围,并享受“事业人才”相关待遇。 (五)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后,要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违约情形,招聘单位将按协议约定追究应聘人员违约责任。

2023年度中央网信办所属部分在京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8

中央网信办所属部分在京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中央网信办所属部分在京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校园招聘岗位 1. 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12名 其中:网络传播研究岗(京外生源)3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研究岗(京外生源)4名、网络国际问题研究岗(京外生源)1名、综合管理岗(京内生源)4名。 2. 网信发展教育中心6名 其中:教育培训岗一(京外生源)3名、教育培训岗二(京外生源)2名、财务管理岗(京内生源)1名。 3. 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5名 其中:网络数据安全岗一(京外生源)4名、网络数据安全岗二(京内生源)1名。 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5名 其中:举报受理处置岗一(京外生源)1名、举报受理处置岗二(京内生源)1名、信息宣传岗(京内生源)1名、网络辟谣岗(京外生源)1名、国际交流岗(京外生源)1名。 (二)社会招聘岗位 1. 网信发展教育中心3名 其中:教育培训岗三2名、教育培训岗四1名。 2. 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3名 其中:网络数据安全岗三2名、财务管理岗1名。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 校园招聘京内生源考生、社会招聘考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 校园招聘考生须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社会招聘考生须已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不含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认可的专业目录。 7.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校园招聘年龄一般为,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即199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5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社会招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中央网信办所属部分在京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环节和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 2023年2月23日15时—2023年3月15日12时,报考人员登录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设置一定开考比例,其中校园招聘京外生源岗位、社会招聘岗位不低于5:1,校园招聘京内生源岗位不低于3:1。如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可在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进行调剂,但需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如通过调剂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则取消调剂,并视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中国网信网统一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网信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考生,继续使用此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笔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 (四)资格复审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下同),其中校园招聘京外生源岗位、社会招聘岗位为5:1,校园招聘京内生源岗位为3:1。 面试人选按照中国网信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出现未通过或者放弃资格复审的情形,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同时组织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五)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养、专业素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六)体检 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部分人选临时放弃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者少于拟招聘人数的情况,该岗位面试人选应当达到同类岗位面试平均分数,才可以作为体检人选。安排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出现未通过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形,不低于1.5:1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低于1.5:1比例的岗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至1.5:1。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到其所在学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并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社会招聘人选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需到原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人选在中央网信办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出现未通过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形,不低于1.5:1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低于1.5:1比例的岗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至1.5:1。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心理素质测评、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国网信网、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政策、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接受报考人员咨询。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3年肃庆省阳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人才138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8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庆阳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医疗卫生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38名,其中庆阳市人民医院58名,庆阳市中医医院37名,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15名,庆阳市妇幼保健院(庆阳市妇女儿童医院)24名,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医疗卫生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护理学专业须为一本及以上学历),不包括民办院校、独立院校,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各单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庆阳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本科毕业生为30周岁(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在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庆阳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庆阳市人社局、市卫健委、5家用人单位及省内外有关高校网站统一发布引进公告,公告引进政策、条件、程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定于3月15日8:30--16:30在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教学楼二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应聘岗位。在公告附件下载填写《2023年庆阳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报名时,应聘人员中应届毕业生须在就读院系及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提供学习成绩单原件(需盖章)、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的学历报告)、学位证、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现场提交《2023年庆阳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及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市卫健委成立市直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交叉复审,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逾期未提交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各岗位优先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后剩余计划引进本科生。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本科学历人员需进行笔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时,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直接参加面试。 1、命题。聘请行业专家统一命题,并负责审定笔试、面试考题。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应聘西医专业的主要测试西医基础知识、应聘中医相关专业的主要测试中医基础知识。 3、面试。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专家、领导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组成人员中,引进单位考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①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进行面试。博士研究生经面试合格直接确定为拟聘人选;硕士研究生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剩余计划用于引进本科生。本科学历应聘人数按照剩余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核定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拟聘人选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用人单位收齐材料后,主管部门再进行复核,往届生于2023年3月底前到用人单位报到。应届生于2023年7月底前到用人单位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核合格者,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已就业人员须提供与就业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人事(学籍)档案,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七)公示。体检合格者经市卫健委研究确定后在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卫健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备案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级工资。 四、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条件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2023年黑龙江省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4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8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规定,经密山市委、市政府同意,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招聘方式 招聘岗位计划: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4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密山市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者。 (三)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等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九)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十)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2、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0日。(双休日正常受理) 3、地点: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需提交的材料: (1)《密山市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报考人员需仔细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密山市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缴费确认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45元,面试不收取费用。 网上缴费时间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告知。 6、笔试政策性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要进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参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政策性加分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或考试微信群通知。 7、开考比例 根据报考人数和岗位需求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 方式: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具体合格分数线依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达不到报考岗位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发放准考证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告知。)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含政治理论、时事、法律法规、常识等)的,其中专业知识比重原则上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70%,另加政策加分;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的,内容含政治理论、时事、法律法规、常识等,另加政策加分。 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关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可降低面试比例。 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表(自行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档案保管证明(未就业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企业工作的考生)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岗位按政策有其他要求的,一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3)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告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2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时限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出具转正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关于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2、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四、纪律要求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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