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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2023上半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事业单位招聘43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3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宣传信息中心等9个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lt.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8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赴台陆生按《做好陆生赴台回大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4号)有关要求执行,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按《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在我省事业单位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567号)规定执行。 2.其他条件: (1)报考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思政课教师岗位的考生,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报考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会计岗位的考生,须同时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报考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会计岗位的考生,须同时取得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3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0∶00至3月14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省属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3月15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1科缴费50元,四川省旅游学校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专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3月23日17:00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及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4月4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报考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思政课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试讲,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2.报考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会计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报考四川省旅游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形式为试讲,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报考四川省旅游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5.其他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1科;四川省旅游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专业笔试》共2科;四川省旅游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笔试》共2科;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1科。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①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②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③四川省旅游学校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专业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旅游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专业复习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科目的考生定于2023年4月8日上午在成都市举行;参加《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的考生定于2023年4月9日上午在成都市举行;参加四川省旅游学校专业知识笔试的考生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在成都市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专业笔试原始成绩于2023年4月20日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1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4月24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参加四川省旅游学校专业知识笔试的考生,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1日前(上班时间)电话向四川省旅游学校申请核查专业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于4月24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布。 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23年5月6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等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4月24日12点前在工作时间将下列材料交报考单位,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专业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方式。 (2)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会计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 (3)四川省旅游学校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方式。 (4)四川省旅游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 (5)除以上岗位外,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5月6日前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四川省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和招聘单位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在招聘单位上报拟聘用人员材料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有关材料(通过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公告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及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4.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要求,此次公开招聘的无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2023年四川自贡沿滩区事业单位招聘70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3

沿滩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上半年沿滩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3年3月2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且符合本公告附件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网址及入口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3月21日(21日截止到18:00时)。 2.报名网址。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rsks.com.cn)。 3.报名入口。 (1)教师岗位报名入口。2023年上半年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 (2)其他岗位报名入口。2023年上半年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聘用审核等情况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招考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告“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如考生选择不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后果自负。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负责。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时,按系统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软件审核后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 4.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23年3月22日(22日截止到18:00时)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且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23日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沿滩区政府办公大楼4楼422室,电话:0813-5538180)办理退费手续。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调减。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由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3年3月27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未达到3:1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6.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含退费)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3日-4月7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特别提示: 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异地考生请提前到达我市,以便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教师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其他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笔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教师岗位笔试时间:4月8日。 (2)其他岗位笔试时间:4月9日。 2.笔试科目及大纲 (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2)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或《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参考《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 考生可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原始成绩查询。考生于2023年4月1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笔试原始成绩。 4.申请查分。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沿滩区政府办公大楼4楼422室,电话:0813-5538180)登记,查分结果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在我省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分。申请加分的考生,须由本人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到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沿滩区政府办公大楼4楼422室,电话:0813-5538180)提交加分相关材料。凡申请加分的,其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需提交的资料 ①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原件。 ②服务期内年度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服务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服务期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居民身份证外的其余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时间,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获得优秀士兵、优秀义务兵等荣誉的还须提供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已(曾)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为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于2023年3月30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6.笔试总成绩 (1)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2)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7.笔试总成绩及排名查询。考生于2023年4月23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沿滩区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1. 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为3:1;笔试成绩有效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低于3:1的,笔试成绩有效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于2023年4月23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6日,具体地点和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已经达到3:1的,不再递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5月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因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面试方式根据报考岗位特点区分为结构化、现场答辩、试讲说课、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1)音体美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微格课)和实际操作,其他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微格课)和现场答辩。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安排和计分办法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2)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本次考试聘用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即考生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人员名单由沿滩区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沿滩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若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或加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考察考生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沿滩区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 因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员递补参加体检后进行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沿滩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沿滩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批,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2023年上半年自贡市沿滩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23年陕西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633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3

2023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医院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宝市人社发[2014]7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直公立医院发展现状,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宝鸡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中医医院、宝鸡市人民医院、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宝鸡市口腔医院、宝鸡市康复医院、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宝鸡第三医院招聘医药卫生类人员共计6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5日 2.招聘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线上通过相关招聘网站、电子邮箱等平台接受应聘人员投递简历,线下采取现场招聘、校园招聘等形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计划 招聘计划63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县及县以下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oji.gov.cn/)、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aoji.gov.cn/)发布公告,并在相关高校网站和网络招聘会进行推送。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可通过校园招聘会(含网络招聘会)、线上线下投递简历等形式进行报名。线下投递简历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报名。 1.线上报名渠道(报名邮箱): 市中心医院:bjzxyyrsk@163.com( 联系电话:0917-3397484) 市中医医院:bjszyy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662905) 市人民医院:bjsrmy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272903) 市妇幼保健院:bjf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250291) 市口腔医院:bjkqyywlb@126.com(联系电话:0917-3522867) 市康复医院:bjskfyybgs@163.com(联系电话:0917-3554688) 市第二人民医院:bjsdermyyrsk@163.com(联系电话: 0917-3832127) 宝鸡第三医院:523678268@qq.com(联系电话:0917-3120380) 2.线下报名渠道: ①适时参加各类校园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相关公立医院在本院官网发布。 ②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也可在市直各公立医院进行现场报名。 市中心医院:市中心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8号) 市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 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经二路新华巷24号) 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5号) 市口腔医院:市口腔医院人资外联部(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17号) 市康复医院:市康复医院门诊楼四楼行政办公室(宝鸡市千河镇北坡村底县公路西侧千河特大桥南150米) 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6楼608室人事科(宝鸡市金台区上马营红卫路1号) 宝鸡第三医院:第三医院行政楼2楼222号人力资源部(宝鸡市金台区宏文路44号) 报名资料:《报名表》(报考者如实填写,并选取职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签名处手写签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扫描件(PDF文档格式或图片格式)。 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扫描件。 市直各医院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简历、各类证件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市卫健部门会同市人社部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初试由各医院组织实施,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复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该比例的,初试成绩高于60分人员全部进入复试;复试由市人社、卫健部门组织实施,复试通过人员可与医院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卫健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广西北海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2

北海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北海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办公文员1名 岗位职责:负责做好日常行政办公工作 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学历(含本科),有工作经验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服从安排,有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4.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三)工资待遇:参照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提交: 有意应聘者,在招聘时间内,向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邮箱:a2024669@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工作人员-姓名-XX大学”,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2023年新疆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简章

发布日期:2023-03-02

2023年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北庭”引才简章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精神,结合引才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北庭”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优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一)自治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五)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需求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2023年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北庭”引才工作职位表》。 四、引进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谈、政审、试岗、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北庭”引才工作报名表》《2023年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北庭”引才工作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登记表》电子版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指定电子邮箱,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及面谈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用人单位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采取网络或现场面谈的形式进行择优选拔,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期间的通知为准。 (三)政审 县委组织部通过函件等方式,向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试岗。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谈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并组织政审。 (四)试岗 政治审查合格后,进行试岗锻炼,试岗锻炼期6个月。试岗结束,经用人单位党委(组)研究后,进入考核环节。若试岗期间,研究生不合符岗位要求,经用人单位党委(组)研究,不予聘用;若研究生本人自愿重新选择岗位的,可申请1次岗位调剂,试岗期从调剂后重新计算,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试岗期间,研究生本人自愿放弃或试岗不合格,该岗位在本次简章中取消递补,进入下一轮简章进行重新招聘。 (五)考核 研究生试岗期满后,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的或者本人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县人社部门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县人社部门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引才程序下发引进文件,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 五、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吉木萨尔县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六、信息查询与组织实施 (一)本《简章》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2023年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北庭”引才工作职位表》《2023年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北庭”引才工作报名表》《2023年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北庭”引才工作报名登记表》可在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通知简章栏(http://www.jmser.gov.cn)下载。 (三)吉木萨尔县成立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吉木萨尔县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由各县委组织部会同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023年贵州都匀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37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2

都匀市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大汇聚,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结合都匀市事业单位人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3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采取统一发布公告、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引才工作。 二、引才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37名,其中,卫生健康部门20名,教育部门10名,市直其他部门7名。详见《都匀市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职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 (一)卫生健康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毕业人员(具有相关资格可放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学历)。 (二)教育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毕业人员(211或985院校师范类专业可放宽至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学历)。 (三)市直其他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毕业人员(985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学历)。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具有适应引进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或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7.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截止报名规定期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1.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1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州内上述单位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13.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及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报名的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uyun.gov.cn/)”。现有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可将个人报名资料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待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公布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时提交资料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参加测评)。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布的引进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发现引进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则给予辞聘或开除处理。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各职位要求的专业范畴进行界定、对相近专业进行认定,经界定或认定符合该职位专业要求且经审查满足该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人员可报名并参加测评。 (四)测评。 根据岗位工作实际,组成专家(考官)组,采取适当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方面的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意向引进协议》。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根据测评结果按照职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体检、考察环节中发现不适宜引进情形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引进。 2.聘用。拟引进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与聘用环节产生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员符合都匀市在人才补贴、住房保障、安家费等方面有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或待遇的,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二)引进人员在都匀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5年。 (三)引进人员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监督 此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工作人员和考生在引进环节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相关事宜 (一)在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uyun.gov.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人才引进未尽事宜,由都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3年山东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50名简章

发布日期:2023-03-01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蓬莱区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优秀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分类考选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类别和数量 (一)A类:15名。 (二)B类:15名。 (三)C类:20名。 二、考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自律,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三)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7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考选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考选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考选主管机关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由考选主管机关认定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六)A类限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双一流”院校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七)B类限优秀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报考,C类限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均需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入党,入党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含); 2.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连续任职满一学年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连续任职满一学年。 3.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须在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或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网址: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4日17:00 初审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5日12:00 确认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8日17:00 (三)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考选简章,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报考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具体咨询。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和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x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优秀毕业生相关情况证明(需加盖院系及以上党组织印章,JPG/PNG格式)彩色扫描件,上传的材料应保证清晰可辨。报考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023年3月24日17:00自动关闭,届时报考人员无法提交(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及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未按规定填报的应予以说明理由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按反馈抓紧修改完善报考信息、上传相关证明,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考选主管机关。 3.网上确认。本次考选不收取任何考务费。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务于2023年3月20日8:30—2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资格。网上确认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 4.其他事宜。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如达不到计划招考人数3倍,按照1:3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A类、B类取消核减的计划全部调整到C类岗位。考选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经烟台市考选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考选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选、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本人务于指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请关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发生面试前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此次考选优秀毕业生,系我区镇街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直接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初试。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计划招考人数5倍的,经考选主管机关同意可增加初试环节,也可直接面试。初试方式为面谈,按照各岗位考选计划1:3的比例,依据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具体事宜请关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考生免缴面试考务费,来蓬参加面试期间,考选主管机关负责统一免费安排住宿(面试具体事宜请关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考选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依次按照博士、“双一流”院校、中共党员、省级以上荣誉、学生干部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六、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分岗位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形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考选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考选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取消聘用资格。被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选主管机关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将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认真调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免缴体检、复检费用。所有的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考选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报考人员没有征得考选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毕业后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有反映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国家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市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进行精准化、差异化、递进式培养锻炼。组织部门将建立“优选计划”跟踪管理制度,根据优秀毕业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或安排到重点工程指挥部、经济园区、重点产业部门等进行重点培养锻炼,或适当调整工作岗位。 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试用期满,按规定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政策 考选的优秀毕业生,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其中,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研究生均可申请最高额度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博士研究生发放“仙境惠才卡”,硕士研究生发放“仙境惠青卡”,按政策享受各项服务和待遇。同时,根据个人表现和职位空缺情况,优先选聘博士研究生担任各园区、重点产业部门科技副职。博士配偶愿意一同来蓬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和身份予以安置。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博士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2023年吉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1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吉林省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时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获得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7.地震系统单位的处级及以上干部近亲属应聘吉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的,按照地震系统相关回避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各岗位面试比例为3:1)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资格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应在2023年2月底之前取得。 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9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加盖院系公章的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学位证的学校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简历等材料的复印件寄交我局,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对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吉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联系。 三、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招聘公告发布网站:①中国地震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ea.gov.cn/)、②吉林省地震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dzj.jl.gov.cn/)。 四、报考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3月3日8:00至3月19日17:00。逾期无法补报。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请登陆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11.71.235.164)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地震系统干部的近亲属报考吉林省地震局的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书面向吉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如实说明近亲属在地震系统工作情况。如未如实申报,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近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二)笔试考点选择 本次考试不设置异地考点,考点请选择“吉林考点(长春)”,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初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报名时请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考点。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3日08:00-3月21日17:00。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招聘系统中资格初审情况,退回补充和修改信息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27日8:00至4月7日17: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更,将及时公告。 2.笔试地点 笔试考场设在吉林省地震局,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佩戴口罩。 3.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具备的基本素质,主要考核政治理论综合、防震减灾知识、通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四方面的内容,详见《吉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 4.笔试成绩 2023年5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吉林省地震局官方网站查询面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博士研究生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达到规定比例的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员。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入口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4日8:00至5月6日17: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有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5月8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加盖院系公章的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学位证的学校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手写签名后,将扫描的电子版发至邮箱jlsdzjrscyy@163.com。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4.面试组织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详细事项,将在面试公告中载明,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吉林省地震局官方网站。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加盖院系公章的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学位证的学校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5.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面试结果。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体检一般安排在面试的次日进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地震局及吉林省地震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者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吉林省地震局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人选,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2023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简章

发布日期:2023-03-01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人才强州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精神,经昌吉州党委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优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一)自治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五)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需求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2023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职位表》。 四、引进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谈、政审、试岗、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报名表》、《2023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登记表》电子版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引才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各级人社部门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及面谈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按时到达用人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采取网络或现场面谈的形式进行择优选拔,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期间的通知为准。 (三)政审 用人单位通过函件等方式,向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试岗。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谈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并组织政审。 (四)试岗 政治审查合格后,进行试岗锻炼,试岗锻炼期6个月。试岗结束,经用人单位党委(组)研究后,进入考核环节。若试岗期间,研究生不合符岗位要求,经用人单位党委(组)研究,不予聘用;若研究生本人自愿重新选择岗位的,可申请1次岗位调剂,试岗期从调剂后重新计算,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试岗期间,研究生本人自愿放弃或试岗不合格,该岗位在本次简章中取消递补,进入下一轮简章进行重新招聘。 (五)考核 研究生试岗期满后,各级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的或者本人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同级人社部门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各级人社部门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引才程序下发引进文件,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 五、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昌吉州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六、信息查询与组织实施 (一)本《简章》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2023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职位表》《2023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报名表》《2023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报名登记表》可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通知简章栏(http://www.cj.gov.cn)、昌吉博格达网公示简章栏(http://www.xjcjdj.cn)或通过关注“昌吉人社”公众号下载。 (三)昌吉州、县(市)两级成立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党委组织部。州本级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由州党委组织部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市)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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