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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2023年海南保亭县事业单位招聘37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7

事业编:2023年海南保亭县事业单位招聘37名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保人社〔2019〕53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待遇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性质均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baoti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并在海南自贸港招聘网站(https://www.ihnhr.com/)发布招聘岗位。公告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20日,公告时间为15天。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1)网络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至3月27日17:00,报名时间为7天。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e920802sxuHKWk8nW6ZsLVr0UOUzzI8VkcYyHC4VZHrU4d9krQ)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2023年3月21日9:00至3月23日17:00期间,应聘人员可查看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 (2)现场报名地点和时间: 第一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3栋208报告厅 2023年3月21日9:00-12:00 第二场: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椰林小道 2023年3月22日9:00-12:00 第三场:海南医学院大学生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9:00-12:00 应聘人员提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准确并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现场报名当天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应聘人员须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原件审核,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通过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时,不再重复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时须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首页(非户主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放在一个页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毕业证书、报考有学士学位要求的岗位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须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报考定向岗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大学生下基层人员和“蓄水池”人才见习生定向岗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大学生下基层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蓄水池”人才,报考时须提供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 (6)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取得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职称证书; (8)报考岗位要求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 (9)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10)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非定向岗位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及以上才能开考;定向岗位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招考职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不符合改报岗位的招聘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试招聘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控制岗1、传染病控制岗2、检验检测岗1、检验检测岗2和县七峰医院3个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岗位和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3)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不低于参加同一类型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划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和比例: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须提供的材料: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首页(非户主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放在一个页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毕业证书复印件、报考有学士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报考定向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大学生下基层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复印件;“蓄水池”人才见习生须提供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取得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9)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10)提供准考证(现场报名无须提供)、报名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现场报名通过的应聘人员无须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递补及公示: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公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内容和方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控制岗1、传染病控制岗2、检验检测岗1、检验检测岗2和县七峰医院3个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实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岗位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计分方法: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控制岗1、传染病控制岗2、检验检测岗1、检验检测岗2和县七峰医院3个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岗位和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60%+面试×40%。 考试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在进行面试加试后,按照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集体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1.在公示期内,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最低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服务满2年才可报考定向岗位。 (二)18周岁-40周岁,即1982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18周岁-35周岁,即1987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是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户籍是指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四)2023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往届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五)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无关。 (七)应聘人员应全程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各项成绩、体检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情况。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六、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考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山西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7

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将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如下。 一、招才引智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才引智对象 符合本次招才引智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才引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1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1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才引智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才引智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170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才引智方式 本次招才引智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招才引智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8:00—3月20日18:00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相关部门(单位)或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从报名第二日开始至报名截止之日,每日上午9:00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16日8:00—3月21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才引智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8)2021年、2022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9)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10)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并明确入党时间; (11)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对象 (1)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招才引智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交口县、中阳县、方山县、临县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市直单位及其他县(市、区)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服务期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023年四川攀枝花市春季人才引进486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7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攀枝花市2023年春季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推进实施“人才兴攀”战略,持续引进各方优秀人才助推攀枝花高质量发展,特面向社会引进各类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拟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86名,具体如下。 (一)事业单位引才251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82名,县(区)69名。 (二)企业引才235名。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8时至3月31日18时;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智联招聘官网(pzh.zhaopin.com)。 报名者共可填报3个志愿,由报考单位按报名者填报志愿顺序梯次递补审核(如:第一志愿审核通过,第二、三志愿将自动作废,最终确定报考岗位为第一志愿岗位;第一志愿未通过,报名信息将顺序进入第二志愿审核,通过后,第三志愿作废,最终确定报考岗位为第二志愿岗位,以此类推),最终确定1个志愿,作为此次招聘通过的报考岗位,并按程序进入考核。 招聘具体岗位要求、条件及报名考核程序请登陆智联招聘官网、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查询;报名免收报名费。

​2023年黑龙江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0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6

​2023年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增强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队伍力量,强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专业化能力,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使用市城管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前,2023届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报考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备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因违法犯罪被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牡丹江人才工作网(www.mdjrcgz.gov.cn)发布招聘公告。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时至2023年3月17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牡丹江人才工作网(www.mdjrcgz.gov.cn),首页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注册、登录,选择“2023年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栏目,填报信息后,按要求上传照片、证件等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上传材料。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校证明》、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本人近期1寸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④网上下载填写的《2023年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网上下载填写并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⑥网上下载填写的《考生诚信承诺书》;⑦报考“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zip文件包(标注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上传。 报考人员上传的信息和材料要准确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信息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上述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四舍五入。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根据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的打印准考证通知,登录牡丹江人才工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①技术员岗位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各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两科联考,技术员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时间共180分钟;②综合事务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国情时事、职业道德与规范、法律常识、人文历史、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事务岗位笔试成绩即综合知识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政策性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政策性加分: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可相应再增加2分。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政策;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政策有关时限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 政策性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提供)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审核时提供: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网上下载并填写的《2023年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④“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⑦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和《劳动合同》;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⑨网上下载填写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加分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通知为准。经确认后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视同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3.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牡丹江人才工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公告。 5.现场资格审查 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材料为报考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或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均视为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如在递补时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 6.公示面试人选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面试。 7.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通知。 8.公布考试总成绩和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考核人数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仍并列,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阶段。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核、体检及聘用 1.考核 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采取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核。对于档案材料存疑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清楚后研究确定是否聘用;对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因考核对象放弃考核资格或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递补人员考核无异议后,通过考核人员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体检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牡丹江市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核对象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上发布通知。体检不合格者经复检一次,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对象放弃体检资格或经复检一次后仍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缺额,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仅递补一次。递补人选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合格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和相关待遇。2023年毕业报考人员如期取得毕业证,档案转至牡丹江市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报考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转。 四、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营私舞弊、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政策性加分审核、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工作任何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考部门考务安排,并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确认、考核、体检等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6

按照《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已于2023年2月26日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进行查询。现将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报考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芳村花园院区二楼会议室(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芳村花园中门往西70米)。 (二)报考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周门西街32号)。 (三)报考广州市荔湾区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二楼大会议室(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3号侧座)。 各岗位具体审核时间详见《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具体要求 (一)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人员提供户口本个人页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岗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2023年毕业生如在资格审查期间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因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供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4)报考岗位对职称资格、执业证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面向社会招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未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结业考试合格证明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12月前提交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结业考试合格证明,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5)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其中(2)-(5)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报考人员自行打印《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按前述具体要求,提前准备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目录表排列顺序进行排序。 (三)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四)考生不能按照规定时间资格审核的,或初审后无法按照约定时间补充规定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审核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核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下午17:00止。 (六)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所有考生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现场,视为放弃公招资格。 (八)资格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考生自行备齐所有必要的证件复印件。

2023年广西玉林博白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6

根据《2023年博白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入围体检莫贤英等25名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现将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毕业,暂缓体检。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日期:2023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7:30 集中地点:博白县法制广场(县政府门口)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由医院按规定在当天上午体检前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县卫健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医疗机构孕检证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的,请提交放弃申请书到县卫健局人事股;如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也视同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4.其他事项详见《体检考生须知》。   二、考察 考察对象为进入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人员。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安排。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通信畅通。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县卫健局电话通知。

2023年新疆阜康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3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5

2023年阜康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阜康”引才公告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人才强州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精神,结合引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3年阜康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阜康”引才公告。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优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一)自治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五)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需求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2023年阜康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阜康”引才工作职位表》。 四、引进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谈、政审、试岗、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阜康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阜康”引才工作报名表》《2023年阜康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阜康”引才工作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登记表》电子版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市委组织部指定的电子邮箱1107709532@qq.com(咨询电话: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994-3226220;人社局0994-3227157),由市人社局会同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市人社局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及面谈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按时到达用人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采取网络或现场面谈的形式进行择优选拔,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期间的通知为准。 (三)政审 用人单位通过函件等方式,向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试岗。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谈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并组织政审。 (四)试岗 政治审查合格后,进行试岗锻炼,试岗锻炼期6个月。试岗结束,经用人单位党委(组)研究后,进入考核环节。若试岗期间,研究生不符合岗位要求,经用人单位党委(组)研究,不予聘用;若研究生本人自愿重新选择岗位的,可申请1次岗位调剂,试岗期从调剂后重新计算,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试岗期间,研究生本人自愿放弃或试岗不合格,该岗位在本次公告中取消递补,进入下一轮公告进行重新招聘。 (五)考核 研究生试岗期满后,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的或者本人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社部门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人社部门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引才程序下发引进文件,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 五、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阜康市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六、信息查询与组织实施 (一)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2023年阜康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阜康”引才工作职位表》《2023年阜康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阜康”引才工作报名表》《2023年阜康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阜康”引才工作报名登记表》可在阜康市人民政府网招聘信息栏(http://www.fk.gov.cn)下载。 (三)阜康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各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023年陕西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633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5

2023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医院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宝市人社发[2014]7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直公立医院发展现状,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宝鸡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中医医院、宝鸡市人民医院、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宝鸡市口腔医院、宝鸡市康复医院、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宝鸡第三医院招聘医药卫生类人员共计6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5日 2.招聘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线上通过相关招聘网站、电子邮箱等平台接受应聘人员投递简历,线下采取现场招聘、校园招聘等形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计划 招聘计划633名,详见《2023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县及县以下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oji.gov.cn/)、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aoji.gov.cn/)发布公告,并在相关高校网站和网络招聘会进行推送。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可通过校园招聘会(含网络招聘会)、线上线下投递简历等形式进行报名。线下投递简历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报名。 1.线上报名渠道(报名邮箱): 市中心医院:bjzxyyrsk@163.com( 联系电话:0917-3397484) 市中医医院:bjszyy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662905) 市人民医院:bjsrmy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272903) 市妇幼保健院:bjf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250291) 市口腔医院:bjkqyywlb@126.com(联系电话:0917-3522867) 市康复医院:bjskfyybgs@163.com(联系电话:0917-3554688) 市第二人民医院:bjsdermyyrsk@163.com(联系电话: 0917-3832127) 宝鸡第三医院:523678268@qq.com(联系电话:0917-3120380) 2.线下报名渠道: ①适时参加各类校园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相关公立医院在本院官网发布。 ②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也可在市直各公立医院进行现场报名。 市中心医院:市中心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8号) 市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 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经二路新华巷24号) 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5号) 市口腔医院:市口腔医院人资外联部(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17号) 市康复医院:市康复医院门诊楼四楼行政办公室(宝鸡市千河镇北坡村底县公路西侧千河特大桥南150米) 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6楼608室人事科(宝鸡市金台区上马营红卫路1号) 宝鸡第三医院:第三医院行政楼2楼222号人力资源部(宝鸡市金台区宏文路44号) 报名资料:《报名表》(报考者如实填写,并选取职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签名处手写签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扫描件(PDF文档格式或图片格式)。 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扫描件。 市直各医院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简历、各类证件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市卫健部门会同市人社部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初试由各医院组织实施,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复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该比例的,初试成绩高于60分人员全部进入复试;复试由市人社、卫健部门组织实施,复试通过人员可与医院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卫健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023山东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62名

发布日期:2023-03-05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汽车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占地1130亩,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5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建有3.5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47个专业,学院是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半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教育部国际智能协作机器人培训基地,省市两级汽车工程职教集团的牵头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62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A类岗位: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2.B类岗位、辅导员和综合管理岗位:符合岗位需求表要求条件的人员,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初级岗位须为1982年3月13日(含)以后出生,中级岗位须为1977年3月13日(含)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考试前一天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1)A类岗位:长期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填写《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cxyzp@163.com,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报名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教师B类、辅导员和综合管理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3月31日16: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qingflow.com/dashboard/271e9d9c/view)进行报名,报名无需注册。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5)已签署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曾有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不在择业期内的无业人员报考,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6)报考辅导员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提供以下任何方式之一证明:a.党员证明信,毕业学校党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部门盖章;b.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保管人事档案部门盖章)。 辅导员岗位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任职期间所在学校研究生处、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系部)盖章均可。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8)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或“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出具;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市级以上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交资格审查。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资格、资质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书或证明。 (10)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上传系统的材料,应保证清晰可辨;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023年3月30日16时关闭,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3.查询及打印准考证 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可在2023年3月14日9:00—3月3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情况,并按照要求加入考生QQ群。资格审查后准考证发放、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及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考生群公布。 4.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考试前一天17点前提交。解约证明、离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不含面试当天)第五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核减、取消岗位公告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经报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报市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考试 1.教师A类岗位 未形成竞争的,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形成竞争的,采取面谈提问的考察方式,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成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等次确定拟聘人选。 2.教师B类岗位 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当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在考生群发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笔试。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不递补。 (2)面试。 参加对象:如组织初试,则为初试通过人员;如不组织初试,则为通过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面试方式:教师B类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成绩公布:教师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考生群公布。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空缺不递补。 (3)笔试 教师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辅导员和综合管理岗位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40%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在考生群发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综合写作,时间90分钟。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生群公布。笔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不递补。 (2)面试。 参加对象: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4.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全部岗位考试结束后,各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名单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及招聘考生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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