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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2023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597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2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持续推进分业分类招聘、逐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的精神,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分别制定2023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方案,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联合公布招聘信息。 一、招聘单位与岗位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信息见《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以下简称《特岗目录》)。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省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及中央部委在杭事业单位,共65家。为查索方便,分4类(A—本科高校;B—职业院校;C—医院;D—其他科研单位)。具体见《特岗目录》中的“招聘单位目录”,可供应聘者查阅有关单位简介、信息公开网址及报名、联系方式等。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在《特岗目录》中按单位类别分列,主要是需要聘用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的短缺专业、特殊技能人才的专业技术岗位。1998个教师(含部分教辅)、医药技护、科研岗位,计划招聘5971名工作人员。 目录内的省属医院在本年度内大多曾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尚有缺额(或可能出现缺额)的岗位及部分新增岗位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将按有关规定招聘符合条件的国(境)外人员。 除招聘单位对某些岗位用人时间另有要求外,按有关规定预计可在6个月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留学回国人员和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予同等待遇的统招统派的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一般均可以根据其预期可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者,如确有必要,招聘单位可能予以适当放宽;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均可能成为招聘单位认定其专业要求的依据。 少量岗位限定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凡国家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赋予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群体,均视同对待。 在职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要应聘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一般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限制性要求。 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博士学位,而不是符合其一即可。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如“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同时注明“*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条件放宽到硕士”的岗位,取得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即视为符合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优先考虑特定条件的,视为选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条件,但在获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情况下,招聘单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也可能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招聘单位一般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2周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个别单位出于预期缺额是否成为现实、现有人员离岗安排、分阶段筹建某些业务部门等需要,部分岗位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年度内暂缓或终止招聘;一些单位在招聘计划实施周期内有人员交流调动需要(按公布条件或降低条件),或者根据上级要求接收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将部分岗位转用于交流或安置工作,不再对外招聘。 除按规定完成招聘工作、视情况暂缓或终止招聘的岗位外,招聘单位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3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3年8月底或9月初集中更新(含少量新增岗位和个别需要新加入的单位及其岗位)。 经考试、考核后,招聘单位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其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聘。 (二)本单位具体安排 招聘单位将在集中公布招聘信息的基础上,在单位网站相应栏目上发布本单位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进一步明确具体方法、要求和阶段性招聘工作安排,并及时公布招聘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按照招聘单位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尚空缺的招聘岗位。报名可同时针对本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单位、岗位。 应聘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报名。各单位具体采用的报名方式见《特岗目录》相应栏目。部分单位由用人部门直接接受报名和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应聘者可通过《特岗目录》中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除在线报名方式要求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外,应聘者一般可仅提供报名表(可视单位要求或个人情况填写套表内的其中一份)。部分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如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以招聘单位要求为准。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表上应聘单位(含部门)、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等关键信息缺失的,招聘单位可能不予反馈。 招聘单位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和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列入《特岗目录》的岗位一般不将符合条件人数作为是否组织考试、考核的前提(招聘单位自行提出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除外)。 (五)考试、考核 招聘单位主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针对需要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或者确难形成激烈竞争的短缺专业岗位,一般采用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形式,或者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一般采用考试为主、考核为辅的形式进行。考试、考核的方式可以穿插、综合使用。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等方式,如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教师试讲、医师试诊等,各种方式独立或综合应用。一些单位对于教育程度要求略低的岗位,或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岗位,将视情况安排笔试,但一般仅作为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 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见习表现鉴定、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一些单位将依据某些重点关注项目、优先考虑的条件等考核意见,对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进行初评初选,确定考试对象。 (六)体检 教师岗位体检工作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其他岗位一般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招聘单位如需根据其招聘岗位实际情况,按照不超过上述参考标准要求另行确定体检项目、标准的,以其公布的体检办法为准。 (七)考察 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四、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或报备员额)内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可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有关学历、职称以及任职资历等特定要求,协商并约定聘至符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的合理等级的岗位。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评估情况,按规定调整岗位等级或变更到其他岗位继续试用。 部分招聘单位对于由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另有专门待遇安排,具体可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或通过单位网站查询。

2023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信息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就业见习人员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0

根据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城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忻城县思练镇中心小学等4个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精神,我单位成为“忻城县就业见习基地”。现本基地面向社会招聘1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职院校毕业生。 (四)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4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职院校毕业生。 (五)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六)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见习人员主要从事忻城县政务中心综合窗口业务员工作,共招聘1名,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4月7日; 2.报名方式一:招募人员在报名期间将《忻城县就业见习申请表》发送至县政数局邮箱:xczwzx@163.com。 报名方式二:招募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忻城县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上近期1寸免冠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 3.报名地点:忻城县信息中心(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政务服务中心501室)。 4.报名材料: (1)《忻城县就业见习申请表》;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属毕业学年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3)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校验。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核人选,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公示栏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需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见习时间 3—12个月。 七、见习待遇 经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县政府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照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确定录用后的见习人员按照1500元/人·月的标准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以下简称“见习补贴”)。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50%发放当月见习补贴。另外,为见习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或就业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生见习期间,可享受外出学习或者培训等同待遇,出差按规定补助。

2023新疆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537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0

为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537人,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9日<含>后出生); 5.教师岗位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1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等职业院校教师岗位的,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2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 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参照《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二)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3年3月29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主要包括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引才采取集中和自主引才相结合的方式赴疆内外高校组织实施。市人社局集中组织引才单位赴浙江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等疆内外高校开展相关工作。 (一)信息发布 《2023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公告》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0:30-4月17日18:30。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网址或邮箱报名(详见《岗位表》)。邮箱报名应填写《2023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报名表》,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院校+专业+学历)。 2.现场报名。引才单位赴高校引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引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核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自主确定。 (四)体检 按照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3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考察表》。考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文件下发3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四、政策待遇 工资:国家规定工资+绩效奖金。 生活安置费:按照硕士2.5万元、博士3.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发放。 学位奖励: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硕士400元/月、博士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发放。 住房补助:引进后在我市落户并首次购房的,按照硕士10万元、博士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发放。 住宿保障:免费为非乌鲁木齐户籍人员提供为期3年的人才公寓。 其他:疆外人员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 五、咨询电话(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政策咨询电话:0991-4656360 监督电话:0991-4680766 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岗位表》。 六、纪律监督 (一)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引才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参加引才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023陕西商洛市柞水县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柞水县剧团(单位性质: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柞水县交通局路桥设计室(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文艺事业。 3.学历、年龄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及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8.年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4月2日。 (三)招聘人数及专业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柞水县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nzs.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shangluo.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08:00至2023年4月7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4月6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4月6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3日08:00至2023年4月8日12:00。 报名结束后(4月7日18时至4月8日12时),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8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4月10日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A:柞水县交通局路桥设计室招聘岗位考试分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A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A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B:柞水县剧团招聘岗位考试分为专业考试、笔试、面试。按照专业考试、笔试、面试的先后顺序进行,考试总成绩=专业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B1.专业考试内容 (1)戏曲演员 考试内容及分值:(满分100) 戏曲唱段(35分、内容自选),戏曲念白(25分、内容现场抽取),戏曲身段(20分、内容自选),视唱(20分、内容现场抽取)。 (2)舞蹈演员 考试内容及分值:(满分100) 舞蹈表演(30分、作品自选,时长2分钟以内),形体(25分、内容自选),即兴表演(25分、内容现场抽取),视唱(20分、内容现场抽取)。 (3)歌唱演员 考试内容及分值:(满分100) 歌曲演唱(40分、考生准备歌剧、古曲、艺术歌曲三类四首歌曲,自己选唱一首、现场随机抽取一首),视唱(25分、内容现场抽取),朗诵(15分、内容现场抽取),特长表演(20分、舞蹈、器乐均可)。 专业考试采取现场评分,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B2.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B3.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B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专业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计算专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专业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将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报商洛市人社局审核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关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2023四川成都市蒲江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9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蒲江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核对校验原件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回避有关规定。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 8.核对校验原件时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3月24日09:00至3月31日17:00。 资格审查:2023年3月24日09:00至4月1日12:00。 网上缴费:2023年3月24日09:00至4月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18日至4月21日。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21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定缴费。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4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蒲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1:2;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3年4月10日前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3年4月22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各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总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查看,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 4.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中的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核对校验原件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的报考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 1.核对校验原件时间:见面试公告。 2.核对校验原件地点: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3楼A313室,联系电话:028-88550355)。 3.核对校验原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应聘资格审查表》; 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4.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公布。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www.pujiang.gov.cn)点击“政府及相关单位网站-人社局”查询。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由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报到及聘用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上班。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蒲江县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办理调离手续。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0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企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2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9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阿”战略,加快优秀人才集聚,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阿克苏地区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621人,其中: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366人、企业急需紧缺人才255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高学历人才。其他省(市)户籍、生源、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不受院校及生源限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不限;个别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高层次技能人才。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企业人才需求的高学历、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曾担任国内行业重点骨干企业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可一事一议研究认定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四)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2023年8月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四)阿克苏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五)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六)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优惠政策 (一)阿克苏地区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 1.绿色通道直接入编。引进至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自公示期满后到岗之日起计发。 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对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在阿克苏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购房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40万元的购房补助。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在阿克苏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购房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购房补助。 3.享受职称及岗位聘任特殊政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引进人员,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本科生工作当年直接初定初级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至所取得职称对应岗位。 (二)阿克苏地区直属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 阿克苏地区直属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除享受企业岗位待遇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助政策。 (三)县(市)引进的人才 阿克苏地区县(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相关待遇保障可咨询报考单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 四、引进程序 2023年阿克苏地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专业测评及试岗、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3年3月31日前) 通过阿克苏政府网、阿克苏招聘网、智联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2023年阿克苏地区引进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岗位公告。 (二)网上报名(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招聘的应聘人员须同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向人员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报名(https://aks2023.zhaopin.com),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人员能力水平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人员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岗位表,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最多可填报2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报名期间,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智联招聘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线上初步筛查,查看报考人员情况与岗位需求是否一致。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后续环节内容。 (四)面谈(2023年5月1—5月15日) 用人单位采取线上或现场的方式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面谈,着重了解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学习经历、工作履历等情况。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要求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经过面谈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五)专业测评及试岗(2023年5月16—6月20日) 用人单位对通过面谈人员进行专业测试及试岗。主要检测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是否达到拟聘用岗位需求。试岗期间,用人单位负责试岗人员的工作生活安排。 (六)拟引进人员确定(2023年6月21日—30日) 专业测试及试岗结束后,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2023年7月中旬)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核实报考信息与岗位条件的匹配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由用人单位结合应聘人员现实表现提出递补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并进行心理健康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体检费由拟引进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自行下载《考察政审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考察政审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 (八)公示及聘用(2023年7月下旬) 对资格复审、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入编手续。引进人才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不得调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2023年8月)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新引进人才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心态、思维模式、办公技能、事业单位相关政策等,帮助新聘人员快速适应工作。 五、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阿克苏地委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网络报名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85025、85629、85054 咨询时间:工作日08:50-13:30,13:30-18:00 2.政策咨询电话: 阿克苏地区人社局:0997-2281306 阿克苏市人社局:0997-2657720 库车市人社局:0997-7779802 沙雅县人社局:0997-8362801 新和县人社局:0997-8120506 拜城县人社局:0997-8633675 温宿县人社局:0997-4591208 阿瓦提县人社局:0997-5135150 乌什县人社局:0997-5505183 柯坪县人社局:0997-5823255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3.监督电话:0997-2122453 六、其他事项 凡愿意来阿克苏工作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在公布的岗位目录中未找到合适岗位的,均可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和报名,人社部门将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及用人需求,予以推荐相关岗位。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情况特殊如遇调整的,均以公告的时间为准。

2023山东省烟台招远市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8名简章

发布日期:2023-03-28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3月2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由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公布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24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两个同等对待”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所有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4月7日。 1、现场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将组织校园招聘,对参加校园招聘的人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根据校园招聘的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2、网上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请下载填写《2023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8153517@yt.shandong.cn。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例如:招远市人民医院+儿科医师+张三+139××××××××。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报名人员。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前资格审查要求考生本人到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考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弃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考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本次招聘进入考试人员不收取考试考务费。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 4、已毕业的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个人无劳动保险缴纳承诺书)。 5、诚信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 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等。

2023山东省菏泽巨野县水务局下属企业招聘20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8

巨野县昌源水务有限公司、巨野盛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和巨野县清源供水安装有限公司是巨野县水务局下属国有公司,为加强供排水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和市场运作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巨野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五)限户籍岗位的考生户籍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六)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条件要求(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专科、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精神,自2017年起参加研究生国家统招,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报名条件;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参加招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情形。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09:00—4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6日11:00—4月9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juye.gov.cn/ (巨野县人民政府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6日11:00—4月9日14:00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通知;未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巨野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取得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3)在职人员应聘的,除提供上述(2)条所提及材料外,另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4)报考“限巨野县户籍”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以上材料除第一项外,均还需提供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索引页及本人页。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其他 资格审核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素质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考察评价。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以上的,可先通过初试方式按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合格线最低为60分(含),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方式、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按每人70元收取。 (二)笔试。笔试人选确定后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县情县况、水务工作相关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可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巨野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按每人40元收取。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缴费方式、面试时间、笔试时间将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将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对进入范围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以及本人亲属相关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人员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个人工作岗位须服从统一安排,根据需要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用人单位安排的不再聘任。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自上岗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试用期工资2500元(含个人保险部分),交纳五险。试用期合格者视公司效益,适当增加工资待遇,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七、其他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的所有通知和成绩将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所有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随时了解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等事项情况,不进行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等事项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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