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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成都市蒲江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

责任编辑:简过网

发布时间:2023-03-29 14:28:00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蒲江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核对校验原件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回避有关规定。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

8.核对校验原件时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3月24日09:00至3月31日17:00。

资格审查:2023年3月24日09:00至4月1日12:00。

网上缴费:2023年3月24日09:00至4月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18日至4月21日。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21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定缴费。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4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蒲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1:2;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3年4月10日前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3年4月22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各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总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查看,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

4.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中的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核对校验原件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的报考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

1.核对校验原件时间:见面试公告。

2.核对校验原件地点: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3楼A313室,联系电话:028-88550355)。

3.核对校验原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应聘资格审查表》;

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4.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公布。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www.pujiang.gov.cn)点击“政府及相关单位网站-人社局”查询。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由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报到及聘用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上班。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蒲江县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办理调离手续。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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