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2 14:59:01
关于2023年舟山市定海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入围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考生:
根据《2023年舟山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舟山市定海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体能测评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评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
入围定海区各级机关单位体能测评或面试的人员请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205办公室(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区政府大院内)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携带《考生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近期免冠2寸正照、《2023年舟山市定海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一并上交工作人员审核。
资格复审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通知单,并提交承诺书(承诺未通过主观题考试将放弃报考资格)。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要体能测评人员除外),发给《面试通知书》。
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发给《体能测评通知书》。
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需提供考试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手写,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手印。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的测评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为年龄的计算节点。招录机关将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发给《面试通知书》。
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