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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玉林市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二) 根据《玉林市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玉林市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以及国内高校2023届毕业生联合招聘活动安排,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组织有关事业单位赴武汉开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9:00—12:00。 (二)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华中科技大学中心操场。 二、招聘计划 本次玉林市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共提供52个岗位,计划引进70人,引进的人员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部分为周转编制)。具体引进的单位、岗位、条件、人数详见《玉林市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玉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引进(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要求 (一)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含)以上。签约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专业要求。本次招聘所设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工作实际需要,组成招聘小组,在招聘当天接收应聘材料,并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谈测评,测评分值10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言语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岗位匹配性等。根据面谈测评成绩按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需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组织面试)。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和面试,通过面谈测评后,直接组织考核签约。面谈测评分低于80分者原则上不予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测评成绩当天公布,具体公布方式、地点在报名当天确定并由招聘单位告知应聘者。 (二)组织面试。面试分值100分,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面试工作小组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作为签约人选。 (三)签订协议。全部招聘站点结束后,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所有面试考生的情况择优确定拟签约人选,填写《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登记表》,递交应聘及面试评分表等相关材料,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拟签约人选五方签订《广西玉林市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聘用意向书》,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引进的人才,按我市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有关规定享受“协议工资”待遇,经认定为玉林市高层次人才的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市本级生活补贴、安家补贴、住房补贴、医疗优诊等人才待遇,详见《玉林市事业单位协议工资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待遇表》。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要求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第一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中共玉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75-2859665;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2669106。有报名意向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中共玉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rck2859665@163.com。 (二)监督电话。玉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75-2820628;玉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775-2685522

2023年江苏镇江句容市事业单位招聘99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7

句容市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9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 日至2005年3月6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 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3月 2日9∶00-3月6 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 日9∶00-3月7 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 2日-3月8 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 日9∶00-3月8 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2 日9∶00-3月9 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 3月10 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 月29 日-31日。 参加专业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 3月8 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其他类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3.C类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A、B类岗位、C类部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C类部分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部分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句容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提前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3年 4月1 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专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句容市人社局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句容市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511-87262160,句容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7278776,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0300991。

2023年江苏镇江扬中市事业单位招聘52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7

扬中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扬中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日至2005年3月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 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 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日9:00-3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日-3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日9:00-3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2日9:00-3月9日12: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3月10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9-31日。 参加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3月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㈠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㈡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应需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C类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A、B、C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C类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合成总成绩均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2.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扬中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C类岗位的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报扬中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 3.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C类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号码查询。C类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扬中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8395299,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2023年江苏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招聘48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7

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组织部(下简称区委组织部)、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决定,镇江市丹徒区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日至2005年3月6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 8月31 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 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3月 2日9∶00-3月6 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 日9∶00-3月7 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 2日-3月8 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 日9∶00-3月8 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2 日9∶00-3月9 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 3月10 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 月29 日-31日。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 3月8 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 A类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 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及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的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144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专业科目测试(按1:5的比例进入),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144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方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结构化面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由镇江市丹徒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144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丹徒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8970009、80896031,考务咨询: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0873661。

2023年江苏无锡宜兴市事业单位招聘117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6

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宜兴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6日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岗位对年龄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计算方法不变。 6.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7.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相当于本科学历。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9.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 2023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202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于2023年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①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留学于2021年、2022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②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21年3月3日至报名结束前已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③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2022年3月3日至报名结束前已退役的。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本公告中的考试与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同步进行,请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报名网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ixing.gov.cn/rsj/)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请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考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费100元。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以及照片上传不符合规定、缴费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考生注意及时确认本人缴费状态及报名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清晰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请考生注意检查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定。 2.审核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原件到现场核实确认)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建议考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核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12:00。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者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岗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五)报名时,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报名网站与本公告一并公布的《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并按其中规定进行报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1:30。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9050-9051岗位除外)。 各类岗位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考试内容互不相同,专技其他类和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详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9050-9051岗位单独组织专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另行发放。9050岗位专业笔试内容:锡剧的历史、曲调、表演形式等;9051岗位专业笔试内容:锡剧的历史、曲调、乐理知识等。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研究确定的各类岗位的合格线确定,低于合格线的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考生,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通知其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对拟参加面试(含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100元面试费。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1、2022年毕业未就业考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等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资格复审其他注意事项: (1)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于2023年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4)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六、专业测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人员,专业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9063-9066岗位将在面试前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为:新闻写作能力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公布。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9050-9051岗位除外)。 9050-9051岗位单独组织专业面试。9050岗位专业面试内容为:锡剧经典折子戏表演、身段步伐组合;9051岗位专业面试内容为:自选曲目演奏、自选锡剧曲目演奏、现场视奏。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考生总成绩(9050-9051、9063-9066岗位除外)。9050-9051岗位按专业笔试成绩占30%、专业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9063-9066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按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参照公务员考察要求等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考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等岗位有关人员,还要按照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十、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新录用的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作满5年后方可调动。 十一、递补 因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第八点“总成绩计算方法”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方式进行递补。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十二、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3年江苏扬州仪征市事业单位招聘108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6

2023年2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3年2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6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yizheng.gov.cn)和仪征党建(dj.yizheng.gov.cn),查询《2023年2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仪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的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3月6日16∶00。 报名网址:仪征市人民政府(yizheng.gov.cn)、仪征党建(dj.yizheng.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及时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仪征党建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3月7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方式:0514-83441288)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3月29日-31日自行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仪征党建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仪征市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报名期间,仪征市人社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仪征市人社部门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仪征市人社部门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5日16:00;仪征市人社部门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6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仪征市人社部门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分别为: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笔试试卷相同。笔试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上午。笔试考点设在仪征市。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仪征市人社部门统筹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仪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仪征市人社部门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统筹负责,仪征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仪征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仪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纪委监委0514-83441100,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4-83422903。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湖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4

湖南省地震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南省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 7.社会信用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根据规定,考生与我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我单位。地震系统其它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的亲属应聘湖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干部本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事前书面向本单位和湖南省地震局组织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申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如未如实申报,将取消应聘资格。 所指的近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度湖南省地震局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等均为最低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考生与报考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地震局、湖南省地震局、湖南人才网、部分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7日8:00至3月8日17: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登陆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21.194.139.26)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笔试考点选择 本次招聘不设置异地考点,请在报名时选择长沙考点。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报名时请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选项。考点选择错误的,无法进入下一流程,需重新申请报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报名之日起至3月10日17:00。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系统资格初审情况,退回补充材料的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补充完善资料并重新提交,否则视为不通过。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2日-3月24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3∶1及以上方可进行笔试开考,否则相应减少拟招聘岗位或人数,相应事宜在湖南省地震局门户网公示。 (一)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定于3月25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3月31日考生可登录报名时的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防震减灾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 (二)面试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考生需于4月3日17:00前登录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21.194.139.26)进行面试确认操作,如有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或未按时间操作的,按笔试从低到高顺序进行递补。 博士研究生申请免笔试的,以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最高分并列成绩进入面试,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确认环节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湖南省地震局官网(http://www.hundzj.gov.cn/dzj/)查询信息。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采用电子邮件资格复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电子邮件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最多递补一次。现场资格复审未参加或未通过的、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在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在中国地震局、湖南省地震局等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事业人员聘用合同。 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我局可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也可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并核减招聘人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详情及其他未尽事宜考生请关注湖南省地震局网站http://www.hundzj.gov.cn/dzj和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11.71.235.164,以免错过重要招考信息。 2.联系电话:0731-85642511;地址:长沙市中意一路326号湖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编:410004。

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4

天津市河北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的人员(含2021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2023年8月31日前)。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条件中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应为1997年3月3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2年3月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3月3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23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hb.gov.cn/)进行查询。 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改报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二代)、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各岗位《综合知识》考试类别详见《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 《笔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9: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等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3年3月28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4月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河北区委党校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等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023年4月13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总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档案、同本人及相关人员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递补,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递补。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或有其他最新政策要求,相关通知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629608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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