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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2023年安徽凤阳县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3月24日起同时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凤阳先锋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3年度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地入伍的安徽籍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4月1 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http://fengy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7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进行报名, 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度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9日18:00前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要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2023年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通过“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退费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家庭帮扶手册或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1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3年度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其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 —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5月4日至5月6日从“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含加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3年5月6日上午08:0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申报加分事宜,联系电话:0550-6721941,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两科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内容。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2023年江西萍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4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190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97名、湘东区事业单位20名、芦溪县事业单位14名、上栗县事业单位20名、莲花县事业单位24名、经开区光丰街道15名)。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含)。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指2005年3月23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3月 23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3月23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23日(含)以后出生。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工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全日制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 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除学科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注明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 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招考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中“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 7.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8.限本县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莲花县部分岗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报考,本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本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9.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核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10.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3月27日9:00至4月2日18: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二)缴费:3月27日9:00至4月3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100元。 (三)网上改报。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4月6日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7日9:00-17:00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由萍乡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城市大厦6号楼6楼)现场退费给考生。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4日9:00—5月6日17:00。 (五)资格审查: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查报考人员相片。专业测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将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考生对资格审查有疑虑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资格审查的终审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专业测试总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三种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要求,按不同顺序进行,各招聘岗位考试顺序详见《岗位表》。笔试和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人事考试中心承办;专业测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对专业测试方案进行审核并监督,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纪律监督。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按专业测试、笔试、面试顺序进行的岗位,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并按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按笔试、专业测试、面试顺序进行的岗位,按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专业测试时如因考生临时缺考、违纪、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出现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低于3:1时,取消或调减招聘人数,紧缺人才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比例。 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折算总分(无专业测试的,根据笔试成绩),招聘人数5名及以下的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6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一)笔试 1.时间:5月7日上午。 2.地点:萍乡市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3.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 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二)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具体内容详见《岗位表》。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四)计分办法 笔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总分数构成为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总分数构成为笔试占总成绩40%、专业测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3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4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专业测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考核前统一组织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其招聘岗位不予替补。 (四)考察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市直事业单位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区事业单位考察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它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签名确认的《2023年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4.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材料。

2023年江西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1874人】

发布日期:2023-03-24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1474个岗位、1874个计划,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3年3月30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部分岗位采取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编外招聘,具体政策及待遇请咨询招聘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岗位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等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3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3月28日为报名第一天)。 5.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须为该县户籍,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21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6.其他条件: (1)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3)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4)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四)工作经历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如“2年以上”指至2023年3月28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2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3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 2.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考试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及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特殊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特殊岗位、加试岗位按比列参照计算。 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00-3月30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考生务必保持自己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28日、29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条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任何电话咨询的答复结果不作为对考生资格审查的依据。考生报名时如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向招聘单位咨询。 3.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面试不收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含复检费用)。此类人员应于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GZSY+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431899954@qq.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网上改报。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3年4月6日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7日9:00-17:00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并须重新缴费,之前报名费用将退回考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报名费用也将退回考生。具体退费事宜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相关信息。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的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5月4日9:00-5月6日17:00)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完成报名后即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在参与招考过程中的言行将作为考生资格审查和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请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遵纪守法,规范考试行为。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附件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赣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根据考试情况分卷分别划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最低合格分数线,特殊岗位单独划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只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一科成绩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考核环节。 一般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特殊岗位按职位表中备注的比例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后不进行结构化面试,进行特殊岗位面试。 确定入闱人员时,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5.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及面试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1.特殊岗位技能考核 (1)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有18个特殊岗位,面试采取技能考核等方式组织面试,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备注栏。 (2)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县(市、区)特殊岗位招聘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市直单位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同。 (3)特殊岗位技能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公告。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后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占30%+面试考核成绩70%)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2.一般岗位面试。市直事业单位一般岗位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一般岗位面试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一般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市直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 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就业处或所在学院章); ④笔试准考证;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⑦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须提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户籍相关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及未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2)仅参加了笔试一科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市直单位体检由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通知下发后,45天内未到岗上班的(怀孕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多个单位捆绑招聘的岗位按岗位中的备注进行选岗(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未备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先选;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捆绑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编制形式备注为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外招聘,具体待遇按当地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考生报名时可咨询相关单位。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3.岗位有服务期要求的市直事业单位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3-5年,具体见岗位表中备注;所有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须在报考的县(市、区)服务不少于5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期间,可按当地人事管理规定报考公务员,服务期内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事业单位间交流。 4.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并转递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黄冈麻城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1人

发布日期:2023-03-24

2023年麻城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满足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0日核准备案,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麻城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麻城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麻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通过考试报名平台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159,报考人员通过以上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4月3日8:00至4月5日下午17:00。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麻城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登录报名网站,选择合适的报考岗位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后上传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除“本人签名”一栏必须手写外,其余栏目信息均应为打印版),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相关证件的清晰扫描件。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果多岗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实时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4月3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4月6日17:00。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4月5日17:00前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3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3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均可缴费确认。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下午17:00,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023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招聘2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2

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CTPIC)成立于1989年,专注纺织服装行业30余年,是中国纺织服装领域行业规划研究和工程技术咨询的权威单位,是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工程咨询唯一国家级咨询机构,拥有国家工程咨询甲级资信,是国际工程咨询协会(FIDIC)成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理事单位。 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致力于成为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第一智库。历年来,为国家部委及全国众多省、市、县等区域提供了纺织服装行业重要课题研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评估以及纺织工业园区规划服务,为各类企业提供了战略咨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资金申请报告、市场调研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及纺织服装园区建设提供了专业咨询。 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拥有顶尖的人才团队和雄厚的专业力量,研究开发了纺织行业规划咨询智库服务平台,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流程,竭诚为政府和行业企业、机构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2名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4.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17:00截止。根据公布的岗位情况,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aopin@ctpic.com.cn,邮件标题名称为“岗位序号+姓名+学校+专业”。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5:1。 (三)面试。面试视情况采用学生到单位面试、单位派人到学校面试、视频面试等方式进行。如学生中途放弃面试资格,按上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一般为三轮,通过最终面试的学生,方可确定为考察人员。 (四)考察。对考察人员视情况采用到所在学校进行实地考察或与学校院系领导、辅导员进行电话考察等方式进行。如学生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顺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合格者,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顺次递补,再次进行考察。 (六)公示。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学生为京内生源。 (二)考生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四)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视情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023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招聘7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2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规划院)于197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原国家建材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划院是全国建材行业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产业咨询机构,致力于打造中国建材行业改革创新发展的顶级智库,定位于当好政府决策智库、做好行业发展顾问、干好企业经营智囊,为各级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发展提供产业经济与政策研究、战略与规划咨询、工程项目与决策咨询、企业经营与管理咨询、技术咨询与信息服务、信息化与智能化咨询、工程技术与应用标准咨询、节能减排与绿色发展咨询等全流程服务,现已成为我国建材行业涵盖专业范围广、研究实力强的综合性产业研究咨询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7名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4.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17:00截止。根据公布的岗位情况,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 (三)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到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顺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学生为京内生源。 (二)考生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四)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视情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023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招聘5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2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5名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4.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17:00截止。根据公布的岗位情况,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 (三)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到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顺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学生为京内生源。 (二)考生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四)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视情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023六安市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并报六安市人社局同意,现就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3月20日起同时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在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2023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由其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在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五)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六)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在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本县优秀村和社区“两委”成员(不含兼职委员),包括以下人员: (一)我县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 (二)在脱贫村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扶贫工作)满5年的优秀村干部; (三)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满5年且考核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不包括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报考者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凡工作时间达到24个月,即视为具有两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详见《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部分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第二专业或者辅修专业报考,考生如取得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学历与学位专业一致,即可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但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具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学历可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报考者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不能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村(社区)干部;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5日20: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4月7日至4月10日期间,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查看。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少数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身份证遗失、新证尚未办理的,可先以本人原有的身份证号报名,于考前及时办理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凭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盖有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个人有效社保卡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详见《公共科目类别代码》。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5月4日至6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舒城县,地点详见《准考证》。 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8日08:00-12:00期间,携带笔试准考证、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舒城县周瑜大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8689053)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每科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中,报考0904030、0904071、0904076-0904087岗位的放宽到13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设定的最低控制合格分数均含加分。 六、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入围参加专业测试1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综合应用能力》按4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1:3比例、5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1人选。 入围参加专业测试2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25%、《综合应用能力》按25%,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2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2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1:3比例、5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2人选。 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并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一)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2023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二)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2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四)报考“舒城县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是六安市舒城县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高(中)考录取时为六安市舒城县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2023年3月20日)户籍已迁入六安市舒城县。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详见《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23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六)报考部分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并提交“本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承诺书办理资格复审。 (七)属优秀村和社区“两委”成员的,还须提供本人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由乡镇党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优秀资审表格详见《2023年度舒城县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八)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相关职(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七、专业测试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方式分为专业测试1、2。 专业测试1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专业测试2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采取才艺(内容为讲故事、舞蹈、简笔画、弹唱四项基本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每项均按满分100分计分,每项分值各按25%计算专业测试成绩。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每项5分钟。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专业测试均需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全部外聘。 八、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1岗位按以下办法合成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1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测试2岗位按以下办法合成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2的总成绩按2.5:2.5:5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2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25+专业测试成绩×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等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中报考部分教师岗位的,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3宿州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36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萧县凤城街道、龙河街道、锦屏街道决定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萧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工作人员),萧县教育体育系统和卫生健康系统不在此次选调范围。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端正;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7日(含)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心理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在选调范围及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3月17日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报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xx.pzhl.net/),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7日16:00。报考者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 2.审核推荐。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http://ahxx.pzhl.net/网下载打印《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事业单位人员需报请所在单位审核。报考者须于3月27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B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3.资格审查。报考者上传报名表后,由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中共萧县县委编办、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上传盖章报名表的,将不予资格审查。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在选调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确认。报考者可于3月28日16:30前随时登录http://ahxx.pzhl.net/,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30日16:00前登录http://ahxx.pzhl.net/,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45元。 报考者应于4月6日至4月7日登录http://ahxx.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前,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中共萧县县委编办、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水平。满分为100分。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考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凤城街道、龙河街道和锦屏街道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需要查阅个人档案,核实个人编制性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对象,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结束,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聘用手续。入职后,岗位及薪酬按照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职责及相应的工资标准执行,原待遇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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