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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2023年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65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4

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党建网(http://dj.nantong.gov.cn)、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咨询与监督电话》。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3年湖北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20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3

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全国引进一批专业性强、综合素质好、符合黄石发展需要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20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以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并符合下列任一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147所建设高校为准)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2.本次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即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名者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名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本科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 (3)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9)黄石市辖区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垂管单位); (10)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有关政策待遇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统一安排事业编制。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博士研究生聘在专技岗位的,可分别按专技十级、七级聘任;聘在管理岗位的,可分别按管理八级、七级聘任,有关津补贴按实际所聘岗位对应标准执行。在国有企业工作的,按有关政策落实薪酬待遇。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2.津贴补贴。引进人才在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自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19.2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4万元,学位津贴每月2000元,连续发放3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6.6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1万元,学位津贴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国有企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3.住房补贴。引进人才在黄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根据《黄石市管高层次人才公寓入住和管理办法》、“新黄石人”共有产权房和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4.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专项)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石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5.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除外)。 6.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市委组织部跟踪掌握引进人才的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符合调任条件的,积极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9日17:30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入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建议用本机自带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便进行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 如有网上报名技术操作问题,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7:30。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每个职位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3:1的,可以进行岗位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计划意见,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除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岗位外,博士研究生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 (三)考试和考察。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考察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40%、20%计入总成绩。其中,博士研究生直接经用人单位面谈后进入考察环节,其考察成绩为总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下旬,具体事宜另发公告通知。笔试内容为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共分为四类,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C类为自然科学类,D类为中学教师类,E类为医疗卫生类,每个类别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考生在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为3:1;不足3:1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所有入围面试人员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 2.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上旬,具体事宜另发公告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面试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对达不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实报考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考察。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从高到低按照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各岗位依据考试和考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考生,须签订《黄石市2023年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引进考生诚信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黄石市各类招录聘考试。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况的,根据岗位需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得再参加黄石市各类招录聘考试。 五、其他事项 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2023年山东菏泽巨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183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3

2023年巨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依据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20〕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教体系统工作需要,经巨野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引进183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研究生,不限定全日制学历性质,但须持有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办理的就业手续)。 3.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不相近的,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中任教学科相同。 4.毕业生本科阶段应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巨野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相关表格。2023年2月28日前将个人简历、证件扫描件、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xjtjrsk@hz.shandong.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邮件命名为“学段+报考岗位+姓名”。发送成功后,截图本人留存。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扫描后把1-4做成一个PDF) ①《巨野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插入近期电子照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应 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⑤《巨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汇总表》(只发送excel电子版,不需要扫描或转换成PDF格式)。 2.现场报名。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到高校举行引进高层次人才双选会,届时也可现场报名。 四、引进方式 校园引进:在县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赴省内的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进行引进人才。 1.山东师范大学 ①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一层东厅 ②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8:30 2.曲阜师范大学 ①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室 ②时间:2023年3月2日上午8:30 因跨高校引进人才的连续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若计划有变动,以县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当天公布的岗位计划为准。 2023年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巨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uye.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报名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或在引进人才现场报名都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与实地引进人才时间同步),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报名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确定拟聘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经县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引进人才岗位中调整岗位计划并发布公告。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8分钟,内容、资料自备。顺序抽签确定。 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安排补讲。 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参加(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双选会。达成就业意向的,列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人员调剂使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入闱所报考岗位的考生,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高分先选的原则,推荐到其他学校双向选择、调剂安置。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与体检 1.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的人员,引进人才单位将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引进人才单位提出递补意见,经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http://www.juye.gov.cn(巨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省内师范类毕业生协议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完成(网址:http://www.sdgxjy.com/),其他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纳入县财政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待遇。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引进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县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8211375

2023年山东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76人简章

发布日期:2023-02-23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坐落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始建于1957年,前身为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国首批成立的两所高级技工学校之一;2002年成立烟台市技术学院;2006年成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加挂烟台市技师学院校牌。学院办学“立足开发区,服务烟台市”,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面向烟台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精心打造智能制造、海洋与环境、商贸流通、城市交通、现代服务、文化传媒、高端化工与材料、信息技术等八大专业群。现有在校生1.5万人,教职工800余人,形成了高职教育、技师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融合发展的办学格局,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 为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76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简称“《岗位需求表》”)。本次招聘B类岗位考点设置在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学术交流中心,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8号)。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A类岗位: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B类岗位: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要求为1982年2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博士岗位出生日期可放宽为1977年2月16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2023年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可于2023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及研究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考试前一天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除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可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2月16日(含)前取得。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1)A类岗位:面向博士的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填写《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向博士招聘岗位报名表》(简称“《博士岗位报名表》”)电子邮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ytetc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博士岗位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报名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B类岗位:面向硕士及以上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8日9时至2023年2月24日16时。 查询时间:2023年2月18日12时至2023年2月25日16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6日9时至2023年2月27日16时。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应聘人员登录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系统网址:http://221.214.177.150:8100/),首次登录,需注册。然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信息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签署承诺书。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报名人员需按下列顺序提报相应材料彩色清晰扫描件(所有材料在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压缩并以“报考岗位+实名”重命名后上传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3)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市级以上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交资格审查。 (5)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曾有工作单位的或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也可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不在择业期内的无业人员报考,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6)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7)招聘岗位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须任职期间所在学校研究生处、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系部)盖章)。 (8)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资格、资质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书。 (9)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10)缺少材料承诺书。缺少材料的考生应提交承诺书,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考试前一天17点前提交。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不含面试当天)第五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 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16时),自动停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Internet Explorer8.0及以上浏览器,屏幕分辨率推荐设置为1280*768或以上。 3.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请于2023年2月26日9时至2023年2月27日16时。到报名系统中下载准考证,并立即扫描准考证上二维码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笔试、面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 4.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考试前一天17点前提交。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不含面试当天)第五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笔试、面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核减、取消岗位公告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经报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按规定报备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1)面向博士招聘岗位,或仅有博士报名的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面谈提问的考察方式,考察分岗位(专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成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等次确定拟聘人选。 (2)B类岗位: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40%合成考试总成绩。教师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招聘岗位,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一般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进行(暂定2023年3月3日—5日),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在考生微信群发布。初试(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笔试)空缺不递补。 2.初试 教师岗位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笔试或结构化面试。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教师B2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教师B2岗位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3.教师岗位先面试后笔试,辅导员岗位先笔试后面试。 (1)面试。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辅导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 参加对象:教师岗位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辅导员岗位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成绩公布:教师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 (2)笔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为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时间为60—90分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辅导员B1岗位1:3,辅导员B2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全部考试结束后,所有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三)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心理健康状况、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按照《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享受烟台市引才优惠政策。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ytetc.edu.cn 咨询电话:0535-6115520 监督电话:0535-2101872 报名网址:http://221.214.177.150:810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663773927

事业编考出来都干什么工作

发布日期:2023-02-22

一、事业编考出来都干什么工作 事业编考过了一般都在乡镇政府或者各大局下属事业单位上班。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在目前很多地方是有机会考公务员的。一旦考上公务员,编制身份就由事业编转为行政编。那么管理的方式自然也随之发生改变。 事业编可以进医院、学校、图书馆等,事业编制不是公务员,通常在一些事业单位工作,常见的拥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有教育从业者以及医疗工作者。 二、事业编怎么报考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结果; 3、缴费 部分地区不需要缴费,但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需要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5、笔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6、面试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 7、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签合同 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2023陕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

发布日期:2023-02-22

一、2023陕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 2月17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2023届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通知中明确说明:“提前安排各类专业考证、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时间,推动相关工作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步。” 结合日前,铜川人社局关于网友提问铜川事业单位公告发布及考试时间中回复到:“我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全省联考,预计在2月下旬发布招聘公告,具体安排执行全省统一要求,届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请及时关注。” 所以,小编大胆猜测,2023陕西事业单位联考公告或将于下周发布! 二、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6日至2004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3月8日(含)之前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1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023年2月20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7: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5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3月7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9:00-11:30,13:3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9:00至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者,登录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9:00至4月7日(星期五)17:00。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试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412035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湖南怀化市会同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7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1

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会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或从县本级企业引进到县直事业单位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部分急需紧缺型岗位放宽至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7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所用岗位一般要求1988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8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3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10.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 1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2.已通过我县以往县直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日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报名期间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s://www.hhrsks.com)、会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tong.gov.cn)下载并填写《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到会同县委人才办(行政中心C区503室)报名。同时接受应聘人员在长沙、武汉举办的“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htxrcb@163.com)。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 3.有关情况说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凭学校盖章的规培证明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规培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考试。 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其中,会同县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医师岗位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会同县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试教方式,其他岗位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岗位考试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会同县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采用的结构化面试+试教方式分值比例为4:6)。考试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如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仍然相同者,另行安排增加一次笔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经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按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无合格递补对象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退还所有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其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全职引进人才引进后在本县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按每年20%分5年兑现。具体标准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为20万元/人;符合我县实际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目录标准的急需紧缺人才为10万元/人。 2.生活补贴。对全职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在聘用期内每月补助2000元;符合我县实际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目录标准的急需紧缺人才,在聘用期内每月补助1500元;以上两项享受时限为三年,每年考核合格后,一次发放12个月生活补贴,之后仍在聘的按我县同类人员的相关政策落实待遇。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对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 4.其他保障。对全职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 为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对全职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会同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uitong.gov.cn)等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全职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综合实际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时间享受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其他人才政策。全职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只能从事引进岗位的相关工作,不得借调、抽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在服务期内,如需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汇报,征得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或协议等手续。 4.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须遵从我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中共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5-8826129(中共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5-8858078(会同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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