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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韶关市浈江区选聘教师20人公告

责任编辑:简过网

发布时间:2023-02-20 14:47:06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切实解决我区教师不足、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经浈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在职在编教师20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范围为向社会公开选聘(不含浈江区、不含韶关市直学校) 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聘名额及岗位

选聘名额为20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职称及学历要求:

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年龄需在35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选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

4.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说明:女性因正常休产假当年不定等次的除外)。

(三)岗位优选条件

满足选聘年龄、职称及学历要求和资格条件并获得以下资格之一者将优先考虑:

1.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优秀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

2.市级及以上“百千万工程”培养对象;

3.近五年获得论文(发表)、课例、公开课、说课、基本功竞赛等教学教研活动市级及以上等级奖励的;辅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竞赛项目获奖的优秀辅导老师奖;

4.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维度评价、专业技能考试(说课)、体检、政审等选聘程序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有意应聘者于2023年3月3日17:30前,将以下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jqjyjrsg@126.com进行报名,邮件名标注为“浈江区2023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本人姓名+岗位(学科)”。

(1)《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扫描件;

(3)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学年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需盖有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公章);

(4)考生承诺书;

(5)满足岗位优选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填报和提交的材料均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在报名时间结束后,如出现岗位没有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少于选聘人数的情况,将视网上报名情况对岗位选聘人数进行调剂。例如:初中地理岗位没有人报名,将岗位数调剂到报名人数相对较多的岗位。

2.面试资格审查和发放准考证。

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岗位条件、学历层次等内容进行审核,依据选聘条件进行维度评价,按岗位选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对象,选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对象由浈江区教育局进行通知,被通知人员收到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蓝底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提交给浈江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和体检的凭证。

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有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公章”;提供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环节

采取人才维度评价+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维度评价的得分从高到低,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人才评价维度评价

按照《2023年浈江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评价维度表》对报考人员情况进行评分,从学历、职称、年龄、工作表现等方面对基本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入综合成绩)。评价维度表得分另行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zj.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评价维度表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少于1:3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如有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按人才评价维度表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得分按40%的比例纳入综合成绩。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gzj.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3.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人才评价维度得分(满分100分*6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人才评价维度表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人才评价维度表得分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考试相关要求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达考试地点抽签、候考,未按时到达考试地点或擅自离场的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gzj.gov.cn/)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浈江区教育局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gz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七、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完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所选聘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薪酬待遇。

因受学校岗位结构的限制,本次新选聘的教师暂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或十二级岗位,经考核合格,待学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岗位竞聘进行岗位调整。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本公告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91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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