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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

2023年来宾市武宣县参加双选会(南宁专场)招聘教师167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0

为补足配齐学校教师,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及《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来宾市2023年度第一批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来人才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23年3月18日组织参加广西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通过直接面试招聘教师167人(其中:高中教师45人、初中教师37人、小学教师24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人、县直幼儿园教师5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和其他信息详见附件《武宣县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1日~2005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其他说明 1.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或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武宣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络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午12:00。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xrsg5215396@163.com 。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2:00。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场。 网络和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是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以上所列材料复印件在报名现场需同时提交原件核验。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网络报名的考生以到达现场确认为准。 (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的,由武宣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结果(网络报名最后一天报名的,当日17:00前反馈审查结果)。现场报名的,招聘单位在招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宣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现场报名即时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本次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教师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条件且符合的考生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考生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则需在现场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笔试时间为30分钟。由武宣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评卷,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内容、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试教教材是武宣县2023年春季学期各学段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县教育体育局提供。试教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武宣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宣县教育体育局委派的考官7人组成,并应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面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18日前往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双选会现场对应报考单位的展位现场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面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个考生参加不同批次考试,如成绩均为合格的,取第一次入围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面试现场录像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武宣县教育体育局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武宣县教育体育局和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通过面试考试或直接考核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2023届毕业生可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资格证书后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历届毕业生可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到岗任教。 六、纪律与监督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宣县教育体育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必须按照双选会的要求,遵守校方纪律,维护双选会安全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武宣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四)凡涉及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宣县教育体育局、中共武宣县委编办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研究,报中共武宣县委员会、武宣县人民政府决定。

2023年山东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校园教师招聘7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0

根据学校师资情况,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现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7人,详见《2023年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由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报名、考试、考察体检。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明心扬帆就业广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广场)(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3.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原件、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正式聘用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①-③均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2023年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承诺书》纸质版各1份; 注意:现场报名完成后扫码录入个人电子报名信息(面试考场安排均以应聘人员录入的电子报名信息为准)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取得进入面试资格。采取仅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建招聘工作面试专 家小组,组织面试。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后,所有参加面试考生成绩在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hua.gov.cn/)官方网站集中发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一般在报名后1-2个工作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随时关注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站。 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过多,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在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的指导下,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进行,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入职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滨州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对违法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未按规定时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请应聘人员在考试等过程密切关注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有关信息,并保持应聘期间的通讯工具畅通。期间因通讯工具未接通或其他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2023年上半年四川德阳市公开考试中小学教师招聘245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0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126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3月16日至200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 5.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经历取得,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2023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电脑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https://cdpta.cdrsigc.com),点击网上报名,并在此交费和打印考生应聘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报名(含调剂报名)不审资格,笔试后按本公告及岗位表条件对面试入围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及交费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 2.网上交费: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23日17:00交费、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 (三)报名程序 1.注册 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照片。 2.岗位选择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符者,请勿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岗位表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 3.交费 报名完成即可交费,交费后不能更改岗位,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考生交费后及时打印出显示已交费的应聘资格审查表至A4纸,单面超页应印成双面,无加分印1份,有加分印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3月23日17:00前交费,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 已交费的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确保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报名时须提交个人准确联系电话(必含手机号码),在公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报名调剂及名额调减 (1)德阳人事考试网动态公布各岗位交费考生人数。开考比例见岗位表,开考比例为差额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名额即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另发公告取消相应岗位并调剂报名。 (2)调剂报名程序。所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方可调剂报名,调剂期内本人带应聘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调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取消岗位。

2023年包头九原区面向包头师范学院定向招聘幼儿教师公告(30人)

发布日期:2023-03-09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区两级《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双招双引一优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文件精神,结合九原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拟使用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招聘幼儿教师。 一、招聘计划 结合我区城区公办幼儿园用人需求,拟使用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面向包头师范学院定向招聘幼儿教师30名。 城区公办幼儿园5所:九原区幼儿园、九原区第二幼儿园、九原区第二幼儿园中海分园、白音席勒中心幼儿园、蒙古族幼儿园。 二、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截至发布公告之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具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学及心理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 1.具备包头师范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前教育专业,第二学位不可报考。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8.参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专业测试(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 8:30—18:00 2.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需要上交的材料如下: (1)《九原区2023年面向包头师范学院定向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学校(从高中填起,填写就读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三)资格审核 九原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资格确认结果现场公布,面试时到场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如遇报名人数过多,无法直接采取面试的形式,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安排见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专业测试(面试测评) 面试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机构,面试顺序抽签产生,实行封闭式定时准备,限时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答辩+才艺展示的形式,主要测评面试者仪态、教态及组织教学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等。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答辩10分钟,才艺展示2分钟,共计12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本次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音像资料保存一年。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九原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九原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政审材料及有无犯罪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九原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拟聘用人员信息,形成工作报告,提交九原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七)岗前培训 九原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属于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内幼儿教师,不列入编制管理,纳入人员总量备案管理,参照事业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在九原区公办幼儿园范围内统筹考虑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岗位交流、考核奖惩、薪酬分配,与园内同岗同工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险金,并按规定足额缴纳。 (二)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由九原区教育局报九原区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可与使用核定控制数招聘的教师依法解除、续订、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招聘工作由九原区教育局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公告中未尽事宜等其他信息,将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畅通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咨询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相关电话。

2023年吉安市遂川县招聘优秀高中教师公告(14人)

发布日期:2023-03-09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并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遂川中学、遂川二中、燕山中学面向高校招聘14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说明: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2021年和2022年毕业,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2.学历:各高等院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同时持有(或在规定时间内持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5.招聘对象在2023年8月底以前必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相应岗位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⑥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⑧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遂川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和有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只需填报报考岗位,不需填报具体学校。不需缴纳报名费。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13日17:00止;报考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网上下载并认真、如实地填写《江西省遂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江西省遂川县高中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将填写好的表格电子稿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图片打包压缩并标注“XX学科XX姓名”发送至: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2023年3月13日8:00-12:00,14:30-17:30,地点为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资格审查:2023年3月13日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设在遂川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由本人提供以下材料(打印或复印件均用A4纸)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程序: ①报名表(请自行到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相关内容,张贴照片并另提供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名汇总表;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应届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④学习成绩和学分证明材料; ⑤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还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职数与该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将相应调减岗位职数。 (四)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程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教师职业基本素质的要求进行,满分为100分。 2.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所有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政审。 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面试地点:遂川县泉江小学,请考生于3月15日上午8:30前到达遂川县泉江小学候考。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每个岗位的体检对象(如果出现该岗位入闱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则加试面试,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入闱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 因体检前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如果出现递补时面试成绩相同者,则加试面试,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七)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示后不再递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选择应聘学校(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加试面试,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高者先选),并按程序报遂川县委编委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三方协议(遂川县教育体育局、聘用人员的毕业学校、聘用人员)及聘用合同。 如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2023年8月底前未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个人档案等材料,取消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1.被聘用人员于2023年8月份办理聘用手续,自2023年9月份起薪。从起薪日起,被聘用人员如符合我县新出台“龙泉英才计划”的相关要求,可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为五年,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跨行业或跨县调动。 4.聘用人员在校工作期间,学校免费提供住房。

2023年马鞍山市含山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32人)

发布日期:2023-03-09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含山县中小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经批准,2023年含山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32名,招聘相关信息在含山县政府网站(https://www.ahhs.gov.cn/zwxx/rczp/index.html)、含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hs.gov.cn/xxgk/bmmb/?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e09)、含山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3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等)。报名时间为3月6日8:00~3月1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含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和马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其他县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的笔试,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县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11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11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报名网站关联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点击缴费生成二维码,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12日上午10: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网络报名时,须上传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明及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扫描件,通过审核可减免笔试考试费用。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设定为3:1,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完成后,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13日8:00~12:00进行一次改报,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县教育局于3月13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3日8:00~3月25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范围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范围参见《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大纲》(网址: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32846.html)。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上传上述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以上材料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于3月20日报含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留存备查。 4.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含山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的考生可于4月3日上午10: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六)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县教育局将在官网上公布名单(准考证号码),并按照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以下情况还应提供: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同时须提供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人员属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书面承诺材料; (5)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县教育局在官网上提前公告。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及时在官网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码)、笔试成绩和名次等相关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答辩、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1.含山县中小学校新任教师报考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教育主管部门时限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九)公示与聘用 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影响录用,报经县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023辽宁省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招聘教职员35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8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3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教职员计划信息表》。 在学校受过纪律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面试考核,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发布校园招聘教职员岗位信息(所招聘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panjin.gov.cn/)、盘锦教育信息网(http://jyj.panjin.gov.cn/)、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pjvtc.edu.cn/)和相关院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根据岗位专业要求不同,选择性发布计划信息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8:30—3月17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http://218.61.31.23:8080/)进行报名(建议用谷歌浏览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面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不得出现姓名、本人照片及电话相关信息);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含本人所在分院、系、部)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证明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书(应聘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需提供心理咨询师二级资质证书,应聘后勤管理职员需提供造价员及以上证书); (6)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加盖支部公章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时限为3个月内); (7)应聘者需填好《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面试时打印上交,此表由应聘者本人签字)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教职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注:以上材料(1)-(6),要求原件清晰扫描并按照顺序标注好,每页只能显示一个材料(例如:1.个人简历;2.身份证正反面;3.本科学历证;4.本科学位证……),最后形成一个PDF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进行命名;网上报名的用户名是本人身份证号,请务必检查好材料再上传,上传后不能修改(由于个人上传报名材料不全或不标准导致报名未通过,责任自负),同时也请牢记报名时自己设的登陆密码,后期会在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材料(7)要求登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看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中附件,下载后填好以原格式上传。 具体面试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查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教职员面试相关事宜通知》。 (三)资格审查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面试考核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考核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面试考核分为专任教师系列和辅导员、职员系列两个类型。 1.专任教师系列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面试考核采用说课(需准备课件)、答辩的方式,时间为说课8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内容为所申报岗位专业主干课程中的一门课程而非其中一章或一节的内容。 2.辅导员、职员系列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综合能力分析、应变能力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答辩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3.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职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该岗位出现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考核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和市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六)考察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panjin.gov.cn/)、盘锦教育信息网(http://jyj.panjin.gov.cn/)、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pjvtc.edu.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需服从学校对其岗位的分配及调剂;新入职教师(除职员)均要先担任辅导员至少一年的时间。 (八)违约处罚 被聘用者必须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和就业协议,服务期为五年。如若服务期限未满,主动要求解除合同方需提出申请,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按每年壹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上级政策性改变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纪律与监督 校园招聘教职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及相关高校网站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2023内蒙古包头九原区面向包头师范学院招聘幼儿教师30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8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区两级《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双招双引一优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文件精神,结合九原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拟使用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招聘幼儿教师。 一、招聘计划 结合我区城区公办幼儿园用人需求,拟使用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面向包头师范学院定向招聘幼儿教师30名。 城区公办幼儿园5所:九原区幼儿园、九原区第二幼儿园、九原区第二幼儿园中海分园、白音席勒中心幼儿园、蒙古族幼儿园。 二、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截至发布公告之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具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学及心理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 1.具备包头师范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前教育专业,第二学位不可报考。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8.参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专业测试(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 8:30—18:00 2.报名地点:包头师范学院图书馆一楼会议厅 3.需要上交的材料如下: (1)《九原区2023年面向包头师范学院定向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学校(从高中填起,填写就读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三)资格审核 九原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资格确认结果现场公布,面试时到场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如遇报名人数过多,无法直接采取面试的形式,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安排见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专业测试(面试测评) 面试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机构,面试顺序抽签产生,实行封闭式定时准备,限时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答辩+才艺展示的形式,主要测评面试者仪态、教态及组织教学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等。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答辩10分钟,才艺展示2分钟,共计12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本次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音像资料保存一年。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九原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九原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政审材料及有无犯罪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九原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拟聘用人员信息,形成工作报告,提交九原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七)岗前培训 九原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属于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内幼儿教师,不列入编制管理,纳入人员总量备案管理,参照事业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在九原区公办幼儿园范围内统筹考虑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岗位交流、考核奖惩、薪酬分配,与园内同岗同工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险金,并按规定足额缴纳。 (二)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由九原区教育局报九原区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可与使用核定控制数招聘的教师依法解除、续订、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招聘工作由九原区教育局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公告中未尽事宜等其他信息,将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畅通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咨询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相关电话。

2023安徽省滁州市中小学招聘新任教师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8

为做好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现就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750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chuzhou.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uzhou.gov.cn/)及县(市、区)政府网站上统一发布。 从全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单列计划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滁州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地入伍的滁州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的人员。 从定远县乡镇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招聘定远县户籍(或者生源)考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在资格复审时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在录取聘用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可以报名)。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2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登录“滁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101.37.79.151)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0日8:00至3月14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需实名登录报名网站,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不得中断。凡有发现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15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15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时间为3月15日23:00前(逾期缴费确认报名无效)。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填“是否申请笔试费用减免”,并按提示要求上传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农村特困家庭档案卡、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本。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免缴笔试考试费用,直接进行报名确认。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报名确认)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滁州市市直不低于3:1、县(市、区)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滁州市市直部分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批准可按2:1开考。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由市教体局于3月16日统一在市教体局网站发布。招聘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17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市、县(市、区)教体局于3月17日18:00前完成对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或放弃改报的后期予以退还笔试费用。 (四)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范围见《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滁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3日8:00至3月25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4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7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助登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结果将在市教体局网站公布。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可于3月23-24日工作时间向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滁州市教体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招聘单位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市直学校在市教体局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其中岗位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按3: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各科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签署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签署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其中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服务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4.申请笔试费用减免的考生,还需提供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农村特困家庭档案卡、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本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专业测试方案及考官遴选情况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由招聘单位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市直学校在市教体局网站发布),同时注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市、县(市、区)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市、县(市、区)按照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各县(市、区)教体局按照同一岗位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组织选岗,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未能在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受聘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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