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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

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107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经批准,我市教育系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共计划招聘1070名教职工,其中含市特殊教育学校13名(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网站 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hpta.org.cn)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三、笔试时间 (一)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将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本级及部分盟市同时组织笔试。 请务必确认报考意愿后再报名,避免多头报名、缴费造成经济损失。 (二)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四、笔试试卷类型 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共提供3类试卷,分别为A类、D类、E类。具体采用何种试卷请查阅《招聘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等详细信息,请于近期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

2023年内蒙古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2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2023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做好全盟教师补充工作,保障教育教学的有序开展,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20人。盟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含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兴安盟体育中学,下同)按招聘人数20%的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盟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统筹),各旗县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按招聘人数40%的比例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各旗县市教育局统筹)。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8.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22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2日后出生); 10.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11.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人员,可分别比对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学历(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要求); 12.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二)相关要求 1.旗县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各旗县市教育局审核,并报盟教育局把关;盟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盟教育局审核把关。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前,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5.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兴安盟教育局网站(http://jyj.xam.gov.cn)发布。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应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 2.报名时间为:“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至3月24日17:00,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5日11:30,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3月25日17:00,岗位调整时间2023年3月26日-27日;一般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11:30,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17:00,岗位调整时间2023年4月2日-3日,逾期不候。 考生报考的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的,可在相应的时间进行改报,逾期不候。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报名期间,各审查部门要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各旗县市教育局、盟教育局分别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单位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依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公开招聘考试收费12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2023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事宜。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笔试结束后20日内发送电子邮件至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xamrsks@163.com),经审核确认后,退还报考费。 (四)笔试开考比例 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在同一招聘单位内部项目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将取消和减少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横向调整为一般岗位。一般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因报考被取消的项目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一般岗位报名时间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被取消的一般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事宜。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人数,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五)笔试 1.分类笔试命题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科,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中小学教师类含2个子类,分为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试卷语种,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不使用已选择文字和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4.根据相关政策,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教育局和盟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参加笔试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组织面试前,应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面试一般采取讲课、说课、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一般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2.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一般由7—9人组成。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面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3.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面试须用英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相关要求 (1)面试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入闱命制。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的,双方须签订保密等相关协议。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须派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2)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面试室应有监控设备,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3)人事考试机构将《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以及笔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1年。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须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各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各旗县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兴禁毒委﹝2022﹞1号文件要求,将吸毒检测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必检内容。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各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九)公示与聘用 1.盟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盟人社局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事业单位招聘备案表》等,分别报盟、旗县市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编制部门根据本级人社局聘用通知办理落编等相关事宜。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各旗县市人社局、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应事先报盟人社局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6.办理完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7.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8.对基层事业单位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罗山县2023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为贯彻落实信阳市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信人社〔2023〕1号)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和《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结合我县用人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23年我县教育系统拟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计划招聘罗山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罗山二高教师共计 6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无心理、精神障碍,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年龄本科25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罗山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职位表》中的条件要求。 说明: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以个人身份证为准;(身份证的年龄与档案年龄不符时以档案年龄记载为准)。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现役军人,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7.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以举行招聘会、在相关高校的官网、宣传栏、校园发布招聘信息等方式公开招聘人数、岗位和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计划于2023年3月22日-3月23日在河南大学设招聘点、3月24日-3月25日在河南师范大学设招聘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报名(资格审查)日程安排,届时须本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允许委托他人代报,不接收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报考人员只限选择一个现场报名点,并参加该报名点组织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应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 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报名表1份,现场填写;个人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高校或院系出具的能正常毕业的证明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表1份,现场填写;个人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豫人社〔2017〕75号文件精神,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能形成差额的即可开考,不能形成差额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将采取集中抽签方式现场进行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试讲指定统一的教材,试讲所用教材为罗山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试讲课题从指定的教材中抽签确定,试讲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试讲指定统一的教材,备课时从指定的教材中抽签决定试讲的内容。 招聘工作组根据报考者的试讲成绩初步商定具体岗位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由入围报考者同录用学校进行双选双聘,并现场签订初步聘用协议。遇到特殊情况,由校园招聘工作组集体研判,报请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试讲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出现比例内成绩并列人员,优先次序如下:(1)学历层次高者优先;(2)罗山户籍者优先(夫妻双方一方为罗山户籍或父母为罗山户籍视为罗山户籍);(3)年长者优先。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听候通知,费用自理。 考察重点是对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对在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岗位时,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的教师,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和转正定级后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1.2023年夏季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相关要求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湖北省京山市校园招聘教师47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京山市素有“鄂中绿宝石、武汉后花园”的美誉,版图面积3520平方公里,人口64万,辖12个镇和3个街道。境内“七山一水二分田”。京山历史悠久。西汉初年立县,因城东有京源山隋大业三年更名为京山县。区位优越。位于湖北经济最活跃的武汉-宜昌-襄阳大三角中心地带,是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中国农谷核心区“两带三圈”唯一覆盖的重要节点城市。交通便捷。沿江高铁、长荆铁路横贯东西,沪蓉(武荆)、包珠(随岳)两条高速公路交汇过境,距武汉天河机场仅一小时车程。人文深厚。是屈家岭文化和苏家垄文化的发源地、绿林起义的策源地,是毛泽东双儿女亲家张文秋和现代文豪聂绀弩的故乡。环境优美。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5.13%,有国家4A级景区绿林景区、虎爪山国家森林公园、惠亭湖国家水利风景区等风景名胜。资源丰富。富蕴石灰石、大理石、玄武岩等非金属矿产,盛产桥米、板栗、香菇等土特产品,“桥米”曾为宫廷贡米,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节白腊是京山特有的珍稀树种。近年来,京山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省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等30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 为促进京山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京山市城区学校教师需求情况,京山市开展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教师招聘计划共招录47人,其中高中25人,中等职校14人,初中8人。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招聘对象 高中学校(含市中等职校语文和数学岗位)、初中学校招聘岗位面向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师范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进行招聘。 市中等职校专业教师岗位面向上述6所高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对口专业毕业生进行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5.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可报考低学段。教师资格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0月31日。市中等职校专业教师资格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3月15日上午8:30至3月21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报名办法:登录京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shan.gov.cn/)等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一并提交至指定邮箱。线下现场报名办法:应聘人员登录京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shan.gov.cn/)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湖北大学等高校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线下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3月16日上午9:00至12:00,湖北大学三号体育馆;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联系学校另行确定。 3.报考所需资料。(1)考生下载填写的《报名表》2份(张贴本人近期2寸登记照);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及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2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报名相关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参加一次面试,考生要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现场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测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二)测试 市教育局、招聘学校分别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后,通知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 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能力、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总分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总分值100分,以答题的形式进行,不限定范围,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序,考生按照核准的比例入围面试,如有弃权,依次递补。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以“结构化问题”的形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参加测试。 2023届公费师范生的招聘,按有关政策采取“双向选择、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不另外组织测试。 (三)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测试成绩末位排序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市教育局、招聘学校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拟聘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资格,按照应聘人员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考察 考察组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选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五)公示 在京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于2023年7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六、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贵州毕节织金县第二中学遴选高中教师25人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20

为认真做好织金县第二中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工作,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拟从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不含县第一中学)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遴选25名高中教师到县第二中学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遴选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遴选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不含县第一中学)在职在编教师。 (二)遴选岗位及人数 遴选职位及要求详见《织金县第二中学遴选高中教师职位表》。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遴选岗位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全日制教育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20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及以后出生)。 6.近3年任教科目统考成绩(或绩效考核)在本乡镇(街道)(县直学校的在本校范围)排名前30%。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有违法记录的; 6.近五年参加考调完成试教后自动放弃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调动资格的人员; 7.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本次遴选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hijin.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织金县第二中学学校办公室(德泽楼四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名所需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织金县第二中学遴选高中教师报名表》1份(打印表,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调方案,真实全面填写《报名表》,因错填、误填、漏填、涂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填写不真实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1张。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诚信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织金县第二中学具体负责,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遴选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始终,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遴选人员资格。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 本次遴选方式采取现场教学试教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报名人员的授课水平。 (一)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织金县第二中学。 3.报名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到织金县第二中学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愿放弃。 (二)试教 1.试教时间:2023年3月26日(星期天)上午9:00。 2.试教地点:织金县第五中学(争辉楼)。 3.试教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时长25分钟(含备课时间)。试教内容为报考学科高二年级上学期必修教材,同一职位使用同一课题进行试教。 4.试教当日上午7:50,考生凭《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试教室;8:30前仍未到达指定试教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试教及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职位试教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进入下一环节。试教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具有中学教学工作经验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同等条件的须进行试教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试教结束,计划遴选人数与实际试教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其试教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试教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考生试教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适时发布。 六、考察 试教结束后进入考察环节,根据报考人员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第二中学成立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和道德品行。考察时还须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政法和信访等部门意见,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察过程中,如遇不符合遴选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八、签订聘用合同 遴选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遴选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调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任何考调及调动。 遴选人员须重新参加遴选单位岗位聘任及待遇核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由遴选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竞聘。如在遴选单位无报考人员原任专业技术岗位或未竞聘上的,须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九、纪律监督 (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3年浙江温州乐清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48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市教育工作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48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对象和范围 引进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QS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的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已通过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获得录用资格的等待办理入职手续人员,不列入引进对象范围。 三、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乐清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四、报考程序 (一)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9时—3月29日24时。报考人员通过乐清教育局网链接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填报网址:http://rczp.yqer.cn:82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30日9时—3月31日17时。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9时—17时。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再次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页、本科毕业证书;历届毕业生需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学习课程及成绩单;应历届毕业生应提供其它证明自身优秀的各类证书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除专业审查不通过的情况外,其他情况不允许更换报名岗位。报名成功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此次报名和相关信息都将发布在考试报名系统上,考生务必关注报名系统的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说明 1.乐清市教育局通过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版)》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3.专业审查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对存疑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用人学校派员组成审查小组审查决定。 (三)择优遴选 采用综合面谈和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遴选。 1.综合面谈 (1)综合面谈时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过)。 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综合面谈。综合面谈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2)综合面谈方式: 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与聘用岗位计划数为3:1(或不足3:1)的,采用综合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考核对象。 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与聘用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3:1的岗位采用综合面谈的遴选方式。根据综合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进入面试考核对象,如入围比例最末位出现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 博士研究生直接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且不占相同岗位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对象名额,博士研究生面谈成绩按满分计入。 2.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过)。 (2)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考查方式为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现场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6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2分钟。 面试考核对象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取消考核资格),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候考。 面试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予录取。 (四)择岗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对象,如遇综合考核成绩同分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2)面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以上二项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的方式,时间5分钟。入围对象以成绩高低为序在已公布的招聘计划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 综合考核成绩=面谈成绩×20%+面试成绩×80%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放弃处理。体检名单一经公布,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六)考察 由乐清市教育局和用人学校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相关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八)聘用 1.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引进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则不办理转正手续;2025年8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引进人才的职称初定程序按人社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4.拟录用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1月30日前未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乐事业单位工作的40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 (三)购房支持。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前200或国内“一流学科”)配售120㎡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为备案价的60%,全职在乐工作时间满6个月即可申请。博士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可上浮50%。 (四)子女就学。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子女,由教育部门无障碍安排,其中博士子女选择入读民办初中、小学的,由教育部门按每人每学年2万元标准给予学费补贴。 是否符合以上(二)(三)(四)条件的认定由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清市住建局会同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确定,如遇政策变化的或口径不一致的,以市委人才办最新政策解释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录用。 (二)资格审核将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四)已录用考生发生违约行为的,除缴纳约定违约金外,收回除正常工作薪资外的所得款,如就业补贴、购房补贴等。

2023上半年四川宜宾市属学校招聘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65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9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市属学校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中学校(以下简称“宜一中”)、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以下简称“宜三中”)、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以下简称“市级机关幼儿园”)等三校(园)共招聘65名教师。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且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市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招聘学校指定报名邮箱。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18:00。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宜一中和宜三中条件要求完全相同的岗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高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可以兼报,但须在报名表中明确填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并将报名表分别发送到两校指定邮箱,由第一志愿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注意:发送给两校的报名表志愿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不得将两校均作为第一志愿。如果发给两校的报名信息表志愿不一致的,视为非诚信报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市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招考学校指定邮箱。 1.《报考信息表》(电子版,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考生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现场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第(二)款报名填报信息的全部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8:30-10:00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中心服务大厅。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采用现场技能考核,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考核具体要求由各招聘学校提前通知。 考核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4日:10:00—18:00,西南大学。具体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部属师范院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前往西南大学考核点参加招聘考核。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本次招聘,宜一中和宜三中条件要求相同的岗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高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统一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所有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确认。 六、签订《聘用(就业)意向协议书》 签订《聘用(就业)意向协议书》名单确定办法: (一)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名后,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名单; (二)同时报考宜一中和宜三中相同岗位的,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确定名单中,按第一志愿分别排名,由第一志愿学校按本校招聘名额从高到低预录取,录满即止,未录满的学校在落选考生中按第二志愿继续预录取;仍未录满的学校,在未确定名单中,将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报了自己学校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预录取,录满即止。(示例:如果某一岗位甲校招聘4名,乙校招聘3名,两校共招聘7名。第一步按成绩确定名单为前7名,如果这7人中第一志愿填报甲校4人,填报乙校3人,则刚好录取这7人;如果所有考生均填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两校先分别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少于招聘岗位数的学校就会录取第二志愿,最终这7人均被录取;如果这7人中有5人第一志愿填报甲校,而其中第5名刚好没有填报第二志愿,则这个考生就落榜,乙校就录不满,只能在剩下的且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报了乙校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1人。以此类推。) 如果预录取的最后一名次并列且形成竞争,则对该并列名次的所有考生进行专业技能加试考核,考核形式和评分办法与第一轮专业技能考核相同,考核题目由考生当场抽取,但不得与第一轮考核相同。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双向选择环节,不得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预录取的考生与招聘单位当场签订《聘用(就业)意向协议书》(协议书由考生所在高校提供)。 七、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于2023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书原件到签约单位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学校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学校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查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学校凭市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3年广东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财会人员招聘24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9

“集聚英才,共筑高地,深职有你,共创未来”。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我们竭诚欢迎有志于投身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教育事业的海内外人才加盟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充分施展才华,携手共建创新高地和人才中心,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硕士岗位:24人,其中辅导员20人,会计4人,详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辅导员、财会人员招聘岗位》。 二、学校简介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创建,是国内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建校以来,深职院人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创造了中国高职教育的多个第一。学校依托珠三角产业发展,秉承深圳特区改革创新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立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各项事业取得骄人成绩,被誉为中国高职教育的“一面旗帜”。 校园占地面积4509.48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11.7886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70.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79亿元,现有校内理实一体化教学场所101个,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8个,校外稳定的顶岗实习基地456个;图书356.33万册,其中纸质图书超206万册,电子图书超150万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437人,现有专业88个,所有专业对接深圳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建立15个专业群,每个专业群含3个以上专业,建有专业随产业动态调整机制,专业(群)结构合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有55个,与华为、比亚迪等500强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共建特色产业学院15所。 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1579人,其中教授179人,副教授559人。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占比91.70%,博士学位专业教师占比39.58%,副高以上专任教师占比46.74%,其中正高级教师179人。生师比14.91:1,兼职教师占比29.35%,“双师型”教师占比90.26%。近5年在职在岗教师(教师团队)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30项。国家级教学名师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技术能手6名。学校拥有教育部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近两届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29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2021年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柔性引进以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长江学者领衔的应用研发团队6个。成立霍夫曼先进材料研究院、智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物联网研究院、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研究院、新时代中国职业教育研究院、社会与经济发展研究院等高端平台,为珠三角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近五年,累计立项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4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2项。累计科研到账经费39652.87万元,年均7930.574万元。自然指数(Nature Index)连续2年进入全国高校前200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9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部级7项。 学校办学成绩显著。2001年首家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实践教学基地优秀评估,2009年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首批国家级示范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中国十大创新型高职院校”、“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深圳市创新创业基地”等荣誉称号。 三、招聘方式 1.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或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方式 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注册并登录以下网址报名:https://sign.2eju.com。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分别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报名附件(必填):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有则须上传)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文字材料(选填):业绩、科研成果、获奖等上传佐证材料(视岗位要求提供,无要求则不提供)。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55-82472663,0755-25826015。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中午12:00。 (4)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分析研判考生与岗位的匹配度,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若岗位报名人数过多,招聘部门可以择优通知考核。 3.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将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具体如下: 硕士:笔试+面试。 普通类硕士岗成绩计算方法:笔试30%+面试70%。 按照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学校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我校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具体考核时间、成绩公布等信息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后将组织体检和审档考察。 5.公示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pt.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6.录取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录取的,将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入职手续。 四、用人方式和薪酬待遇 1.用人方式。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为深圳市事业单位员额制人员,按聘任制方式进行聘用管理。 2.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薪酬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学校具有完备的薪酬年度晋升机制。 3.拟聘人员报到入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4.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补贴,具体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为准。 五、执行回避制度 1.凡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在岗教职工(含临聘和劳务派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在系统内进行亲属关系申报,务必上传诚信承诺书。 六、其他事项 1.招聘相关年龄、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3月17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3月17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上传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查出任何不符合资格的情形,取消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和录用的资格。学校将在考核、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安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合同。 3.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应在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原则上,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在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与学校签署就业协议。

2023年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9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4.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2023年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dzjx.com/)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dzjx.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至4月3日24:00; 4.岗位改报时间: 2023年4月19日9:00至18:00; 5.岗位改报网上交费时间: 2023年4月19日9:00至18:00; 6.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1日9:00至7日10:30; 7.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3年4月3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5月7日10:30前登陆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dzjx.com/)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3年4月18日前在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人员,可以在2023年4月19日9:00至18:00,登录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门户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23年6月中旬在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dzjx.com/)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电话:65630275)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考试分为2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面试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dzjx.com/)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dzjx.com/)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包括: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其他相关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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