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30-0805

教师编

2023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8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由原机械部所属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和原电子部所属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合并组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学校始终扎根中国大地,融入国家机械工业、计算机事业的起步发展,为国防科技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形成了鲜明的信息特色、行业特色、军工特色。学校现有5个校区,另有占地1200余亩的新校区已经正式启用。 学校全面加强党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空间、办学、育人、治理、情感“五个环境建设”。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0660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13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人,留学生120人,实现了本、硕、博全方位的联合培养模式;师资力量较为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068人,其中72%具有博士学位,60%具有高级职称。 当前,学校顺应信息时代发展趋势,以“双一流”建设为导向,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朝着建设信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大步迈进。 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情请关注学校主页的招聘公告。 学校网址:http://www.bistu.edu.cn/ 一、应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满足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3.满足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4.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内(原则上应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内(原则上应为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在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在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并确保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拟出站博士后应确保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手续并同时取得博士后证书;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二、应聘人员的待遇 按国家、北京市及校内有关文件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 2.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申请表,并将应聘申请表和个人详细简历分别以附件的形式(请勿合并压缩)发送至对应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如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还应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是否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是否缴纳职工社会保险。邮件主题以及应聘申请表的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四、招聘程序 1.申报。见第三条规定。 2.简历筛选。由学校根据用人需求、应聘者学历学位层次、专业方向、工作经历进行筛选。 3.笔试和面试。由学校根据用人需求,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进行测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基本依据,按照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面试名单。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成绩采取百分制,原则上合格线不得低于60分。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和心理测试。在学校指定医院和平台进行体检、心理测试。 5.考察。各设岗二级机构开展实践考察。 6.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综合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7.公示。由学校分期在校园网主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8.报到。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录取人员应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准备齐全入职所需材料来校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023年黑龙江黑河学院招聘博士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8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 《黑河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学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经历及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198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含>)及以下。 (五)所学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本校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要的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博士,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只填写《黑河学院公开招聘博士人员登记表》,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有过学生干部经历的要把相应材料一并提供;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在校生证明)一并发送到hhxyjsfzzx@163.com。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XXX大学XXX专业XXX同志应聘XXX职位材料。 报名时间:常年受理博士招聘 (二)资格审查 1.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4)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 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一)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二)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 (三)博士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黑河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 (四)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体检 学校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测试和档案情况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在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拒签人才引进协议者不予聘用。 十、待遇 对录用的博士,学校将依据《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8﹞15号)落实事业编制,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学位津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享受相应博士待遇。

2023年贵州城市职业技工学校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3-03-28

贵州城市职业技工学校是 2022年7月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以全日制职业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技工学校。学校办学许可证号为:人社民520123202200001号。 学校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贵铝一矿10号。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实操设备条件完善,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是学生学知识、学技能、成人、成才的理想学校。 一、招聘需求 (一)高中地理教师 岗位职责: 1. 负责高中地理教学工作; 2. 在教务科长的带领下,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备好每一堂课; 3. 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完成教学任务; 4. 配合做好学生及教务管理工作。 招聘要求: 1. 本科以上学历,持高中教师资格证。有高中地理教学工作经验优先; 2. 持中级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级证/双师型教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3. 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互联网的使; 4. 具有较强的中文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 5. 忠诚本职、爱岗敬业、公平公正、无私奉献、人品端正、品德过硬。 (二)高中政治教师 岗位职责: 1. 负责高中政治教学工作; 2. 在教务科长的带领下,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备好每一堂课; 3. 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完成教学任务; 4. 配合做好学生及教务管理工作。 招聘要求: 1. 本科以上学历,持高中教师资格证。有高中政治教学工作经验优先; 2. 持中级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级证/双师型教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3. 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互联网的使; 4. 具有较强的中文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 5. 忠诚本职、爱岗敬业、公平公正、无私奉献、人品端正、品德过硬。 (三)高中数学教师 岗位职责: 1. 负责高中数学教学工作; 2. 在教务科长的带领下,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备好每一堂课; 3. 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完成教学任务; 4. 配合做好学生及教务管理工作。 招聘要求: 1. 本科以上学历,持高中教师资格证。有高中数学教学工作经验优先; 2. 持中级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级证/双师型教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3. 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互联网的使; 4. 具有较强的中文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 5. 忠诚本职、爱岗敬业、公平公正、无私奉献、人品端正、品德过硬。 (四)文秘 岗位职责: 1. 在办公室主任的具体指导下,完成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2. 各类行政文件、人事档案资料的整理、记录、归档工作; 3. 会议纪要的整理以及各类申请、简报、报告的撰写工作; 4. 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内外接待工作; 5. 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招聘要求: 1. 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或文秘相关专业; 2. 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学校办公室同等岗位工作经验优先; 3. 具有很强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互联网的使用; 5. 持C1驾照并有驾驶经验; 6. 具有较强的中文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 7. 忠诚本职、爱岗敬业、公平公正、无私奉献、人品端正、品德过硬。 (五)财务人员 岗位职责: 1. 负责会计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学校收支预算及应收应付管理工作; 3. 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及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招聘要求: 1. 本科以上学历,会计专业; 2. 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有学校同等岗位工作经验优先; 3. 对会计工作熟悉,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小规模、一般纳税企业的财务记账工作,熟悉财务软件及税务系统流程。; 4. 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互联网的使用; 5. 忠诚本职、爱岗敬业、公平公正、无私奉献、人品端正、品德过硬。 (六)学生科人员 岗位职责:班主任及教官日常管理、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 招聘要求: 1. 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5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中职或技工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3. 男女不限,年龄在30岁以上,50岁以下;(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5. 忠诚本职、爱岗敬业、公平公正、无私奉献、人品端正、品德过硬; 6. 持教师资格证、中级职称证、中级职业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7. 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互联网的使用。 (七)教官 岗位职责: 1.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及宿舍管理工作; 2. 负责思想教育及家长沟通工作; 3. 负责班级卫生、违纪监督检查工作; 4. 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各种情况。 招聘要求: 1. 24-40岁,大专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 2. 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3. 忠诚本职、爱岗敬业、公平公正、无私奉献、人品端正; 4. 有教育行业辅导员、班主任或助教工作经验优先。 二、总体要求和福利: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课时工资+全勤奖+工龄工资+社保,具体工资面议; 2、包吃、包住; 3、享受节假日福利。

2023年江苏镇江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新区组织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镇江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0名,其中:高中教师3名,初中教师26名,小学教师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至2005年4月6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2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参照《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0月 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9:00-4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3日9:00-4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8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8日每天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3日9:00- 4月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4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 /ks/)、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 (http://jxqjy.zje.net.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10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28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4月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各岗位要求)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3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415、416、423、424、425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详见岗位表)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有关规定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70%比例合成。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代码为404、406、408、410-420的岗位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学科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5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聘期内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023年江苏南京大学数学系准聘长聘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7

一、学院介绍 南京大学数学系源于1921年在南高师数理化部基础上创办的国立东南大学数学系,是国内第一个现代数学系,首任系主任是熊庆来教授,历经国立东南大学、国立中央大学时期,建国后更名为南京大学数学系。 南京大学数学系自成立以来,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我系一直强调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对中国高等教育的贡献受到高度认可,产生的深远影响涉及多个数学研究领域,包括动力系统、数论、K-理论和同调代数、微分方程、科学计算、运筹学与优化、数理逻辑等。 我系重视教师的培养,并致力于营造轻松和谐的氛围。近几年来,多名教师获国家级奖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数学前沿奖等;几乎所有成员都是中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要研究者。 二、招聘岗位设置 南京大学数学系热烈欢迎有志于从事数学各研究方向的优秀青年人才前来工作。本次拟面向全球招聘4名准聘岗助理教授,招聘的研究方向包括: (1)代数与数论 (2)动力系统与方程 (3)分析及其应用 (4)几何与拓扑 (5)数理逻辑与组合 (6)计算与优化 (7)概率论与统计学 三、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犯罪记录,热爱教学科研事业; 2.勤勉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无相关惩处记录; 3.具有数学或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 4.具有一流教学或科研机构的学习、工作经验; 5.具有出色的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本专业核心基础课程和前沿课程的教学; 6.具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和较好的学术潜力。 四、申请材料 请在https://www.mathjobs.org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出生年月、学习和工作履历、发表论文和教学等情况; 2.研究计划(突出研究潜力); 3.三封推荐信; 4.三篇代表作。 五、薪酬待遇和相关工作与生活条件配套 1.事业编制岗位或参照事业编制聘用; 2.实行年薪制(具体另行商定); 3.学校提供短期周转住房和住房补贴,获聘者可优惠购买学校提供的商品房; 4.协助解决子女就读于小学和中学。 六、申请截止日期 2023年6月24日 若到期单个岗位申报人数较少则适当延长。

2023年江苏镇江丹徒区教育系统乡村教师定向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7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精神,面向丹徒区定向培养的乡村师范生定向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至2005年4月6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徒区教育系统2023年乡村教师定向招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 (八)招聘面向范围为2023年丹徒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国家和省有关不得应聘情形的,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以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4月3日9:00-4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3日9:00-4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4月3日-4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4月3日9:00-4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4月3日9:00- 4月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4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在考试前两天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4月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面试通知单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资格问题咨询电话:0511-88976011 (二)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与丹徒区教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丹徒教育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详见岗位表)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二)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按照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徒教育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丹徒教育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丹徒区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执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下一环节的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步骤。 六、公开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后, 代码为320的岗位,由应聘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023年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工作人员496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6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武汉东湖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和工作人员496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496人,包括应往届毕业生166人、在职教师281人、骨干教师42人、财务人事人员7人。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及《武汉东湖高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幼儿园教师及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财务人事人员岗位无普通话水平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含聘用制)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岗位 1.学历:2021届、2022届、2023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还须为学前教育或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内(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对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且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其中取得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教师资格证均可报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下同)。 (二)在职教师岗位 1.学历: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8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幼儿园岗位除外)。 4.资历:报考中小学在职教师岗位须为现任普通中小学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毕业前实习任教经历不计算在内,下同)。报考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须为现任幼儿园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含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三)骨干教师岗位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2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不一致的,职称与业绩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资历和业绩:现在普通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或在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学段须与目前任教学段一致),并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下列Ⅰ、Ⅱ、Ⅲ三类中任一项条件: Ⅰ类骨干教师:①省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仅限省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②地级市(含省直管市,下同)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③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区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Ⅱ类骨干教师:①近五年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现场赛课获一等奖;②近五年获得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或“基础教育精品课”等部级优课;③2021年以来在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Ⅲ类骨干教师:①近五年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录像课(含基础教育精品课)或其他线上学科类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②区(县)级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或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③近五年在区(县)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现场赛课获一等奖。 (四)财务人事人员岗位 1.学历及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 (2)已取得经济系列的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及以上职称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2023年3月24日起,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部分岗位需对照专项特长要求报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27日9:00至3月31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或关注“武汉掌上人才”微信公众号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每日17: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2.详细填写报名信息。申报有专项特长要求的岗位必须在“特长”栏填写专项特长;申报在职教师岗位必须在“工作经历”栏详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填写格式范例:2021.08--至今在XX学校任教或2021.09--2022.07在A学校任教,2022.08--2023.07在B学校任教,下同);申报骨干教师岗位必须在“对应岗位所需证书”栏填写所获职称证书、“工作经历”栏详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获得奖励或荣誉”栏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荣誉,同时将职称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件按要求上传;申报财务人事人员岗位应根据本人情况在“对应岗位所需证书”栏填写所取得的证书名称。未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的,将无法通过审核。 3.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3月27日12:00至3月31日17: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3月31日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除骨干教师岗位外,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及招聘计划做相应核减或取消。取消的岗位将及时告知相关的报名人员,并通知其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点击“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2:00至4月3日12:00,4月3日12:00之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做笔试安排。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并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笔试采取百分制。应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与《教育综合知识A》(按4:6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考生缺考任一门考试或因违纪取消成绩的,不再列入面试人员名单)。财务人事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人事综合知识》。骨干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B》。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骨干教师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入围面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轮,并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可加试专业技能。具体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人员名单、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七)体检、考察和签约 骨干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3:7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并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市属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同时增加涉毒吸毒检查项目。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执行全区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专技岗位中的“未定级”,待其试用期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对于原单位已聘在高于招聘岗位的骨干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空岗)且本人业绩满足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可考核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 (二)引进的骨干教师按相关规定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8—18万元(Ⅰ类、Ⅱ类、Ⅲ类骨干教师分别享受安家补助费18万元、12万元、8万元),并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10年),在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折算退回安家补助费。2023年名师名校长专项招聘公告将于近期发布。 (三)补充说明: 1.应聘人员年龄在报考环节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0日。 2.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时必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或档案转移手续或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2.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完成毕业派遣手续的。

2023年湖北宜昌宜都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高中教育)45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6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顺应高考综合改革、职业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和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45名,充实到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科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现役军人、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idu.gov.cn/)、宜都党建网(http://www.yddj.gov.cn/)、宜都人社专题(http://www.yidu.gov.cn/rs/)、宜都教育专题(http://www.yidu.gov.cn/wsjs/)及“掌上宜都”“宜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宜都市2023年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高中教育)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3日8:30至2023年4月7日17:0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 本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所需内容扫描打包后,以“岗位序号+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⑴报考湖北省宜都市第一中学发送到:ydjyjjsg@163.com;⑵报考湖北省宜都市第二中学和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发送到:1090630260@qq.com。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资料 ⑴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宜都市2023年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需提供本人签字承诺的扫描件)和《宜都市2023年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⑵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认证资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将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免冠1寸彩色登记电子照片,任职、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发表的论文、作品等; ⑶报名人员要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宜都市教育局组织引才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和现场审查。网上初审结果会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回复,请注意查看。网上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现场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时间:2023年4月10日、11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宜都市杨守敬小学一楼报告厅(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杨守敬大道红春社区1组,民俗村正对面)。 3.需要提供的材料: ⑴《宜都市2023年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 ⑵本人二代身份证; ⑶学历、学位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⑷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⑸普通话等级证书; 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⑺近期免冠1寸彩色蓝底登记照片1张; ⑻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4.相关事宜说明 ⑴报考人员必须携带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一套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审查,但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⑵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主动放弃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⑶资格审查当天,所有考生应带好身份证,在宜都市杨守敬小学大门口检查证件并登记后进入。 ⑷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宜都市人民政府网、宜都党建网进行发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四)考试安排 本次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高中教育)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安排进行体检、考察。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网、宜都党建网进行公告。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和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引进对象在宜都市人民政府网、宜都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人员递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才引进岗位空缺时,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选,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 四、相关政策 (一)编制管理 本次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服务年限 本次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三)人才待遇 本次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待遇按宜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享受乐业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给予20万元乐业补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三年内给予6万元的乐业补贴。 2.享受租房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年内可免费入住宜都市人才公寓;人才公寓房源不足时,分别给予2万元/年、1万元/年、1万元/年的租房补贴。 3.享受购房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宜都市内购买商品房时,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6万元的购房补贴。

2023年湖南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招聘教师6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6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等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其中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3名,附属幼儿园教师3名)。本次招聘6个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附属幼儿园教师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条件 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以下是指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患有精神方面疾病和传染病未治愈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生和现役军人;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有吸毒史的人员等)。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hyyesf.com/)(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邮箱)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请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9918605615@126.com(接收邮件时间截止至报名最后一天的17:00)。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17:00。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谷老师19918605615;许老师13789372885。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邮箱发送以下资料: ①填写并发送《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签名处需手写; ②填写并发送《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 ③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纸质照片2张; ④邮箱发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 ⑤扫描发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报名者的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提供Word版电子稿,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请提供扫描版(jpg格式,大小不超过A4纸,文件分开命名,例如:张三学历证、张三学位证、张三身份证),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然后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例如张三报考101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来电(谷老师:19918605615)确认。 ⑥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发送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须上传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党员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支部公章或基层党委公章后发送扫描件。 (2)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对提交的报考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因提供的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试教前复审,考察时终审。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招聘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在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公示。 (四)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规定开考比例,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延长报名时间,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笔试或试教前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时间和地点:在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参考依据)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和幼儿相关学科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试教。试教前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工作能力、水平及专业知识、技能。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101-103)的考生,只进行试教。试教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4)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201)的考生,需要参加笔试和试教。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试教入围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5)笔试环节中,如出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以及资格复审递补对象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作为面试对象。 (6)实际参加试教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人员的试教成绩不得低于8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4.成绩计算 笔试、试教和考试综合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 5.成绩公示 笔试和试教成绩,均在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示3日。 (五)体检 1.对象确定 (1)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01-103)。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采取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2)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示3日。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的通知(衡办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招聘办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办在接到书面复查申请后,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 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办牵头组织,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档案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本人亲笔签名),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学校聘用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无社保参保记录人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2.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Powered by MetInfo 5.3.19 ©2008-2022  mit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