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30-0805

教师编

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宜昌市第一中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2名)

发布日期:2023-03-16

一、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人才涉及1个岗位,招聘2人。岗位的人才引进条件详见《宜昌市教育局所属宜昌市第一中学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如本次招聘计划未完成,可由学校按照此方案制定并发布公告再次组织招聘,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转发。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前一日18:00,报名时间不少于10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公告的邮箱。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须将身份证、相关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工作经历等原件扫描件,同本人简历、《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登记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学校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由学校负责,宜昌市教育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考生须携相关报名资料原件,由学校组织面试资格复审。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学校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安排。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满分100分。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控制,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4.面试要求。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分别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宜昌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 3.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公示 学校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学校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报市教育局党组审定确定聘用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 (五)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学校及时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按《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宜教办发〔2019〕19号)文件执行,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023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70人)

发布日期:2023-03-16

一、引进对象及数量 计划引进大学本科及以上2023年应届毕业生70名,引进人才聘用到城区高中、初中、小学任教。岗位数量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调剂。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2023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应聘人员须仔细阅看《公告》,下载《2023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上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到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高校现场招聘的办法进行。在相关高校设置报名处进行报名,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若未完成招聘计划,可到其他院校设置报名处,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继续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进行补招。 招聘单位于2023年3月17日(9:00—17:00)进入相关高校现场组织报名、审查确认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招聘单位于当日22:00前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 3月18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果通过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对外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采取实地座谈、与考生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水平、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将名单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岗位,报曾都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由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录用通知,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 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所从事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对聘用后一年内不能按时取得所从事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一级,本科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本科每人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5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万元发放生活补贴,服务期内每年发放,发放5年。 (三)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培养对象。

2023年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公告(11人)

发布日期:2023-03-16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1)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本科学历人员须为普通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相关专业或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位。所学专业以符合条件的学历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具体专业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类。 5.符合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怒江州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11名紧缺学科教师,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可任选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09:00-17:00 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3月24日17:00 报名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引进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并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2)本科学历人员除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入学时所学专业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证明材料;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网络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将以上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打包后,文件名以“姓名+报名岗位+联系方式”的模板命名,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不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4.报名审核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后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审核结果。经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考核。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中旬 地点: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怒江州职教中心) 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另行统一通知,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其中报名人员中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考核方式:考核包括说课和问答(技能测试)两项测试。两项测试的满分各为100分,划定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若单项成绩达不到60分,则取消引进资格。 4.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说课成绩×70% +问答(技能测试)成绩×30%。 上述成绩中,说课成绩、问答(技能测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说课成绩高者胜出;若说课成绩、问答(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则由用人单位组织加试确定拟引进人员。 (三)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核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怒江州教育体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再次核实,特别是对2023届毕业的拟引进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联合用人单位共同完成。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引进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拟引进人员,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州教育体育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教育体育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向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拟引进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和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拟引进人员属于往届毕业生的,可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 2.拟引进人员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再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 3.聘用后,在学校任教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纪律 (一)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紧缺学科教师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引进工作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招聘教师公告(63人)

发布日期:2023-03-15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126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3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23年7月31日前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参考,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详见《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3月13日09:00至2023年3月20日17:00。 资格审查:2023年3月13日09:00至2023年3月21日12: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2023年3月13日09:00至2023年3月2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4日至4月7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8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公开招考”栏(下同)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规定的,应在“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材料校验(务必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由龙泉驿区教育局负责。应聘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需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并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校验(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7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二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认真查看具体考试要求。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3年3月23日前通过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3年4月8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 3.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 政策性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未因享受相关政策而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退役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获得团以上奖励的需提供相应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3年3月21日前的工作日内(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加分咨询电话:028-84846499),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已按规定享受过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优惠政策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 5.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3年4月24日前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6. 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7.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原件校验人员。人员名单和复审有关事项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原件校验资格复审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参加,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校验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信息为准。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所有成绩均相同,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相关条款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服务期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需在龙泉驿区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九、待遇及户口 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成办发〔2007〕108号文件相关规定,户口在本市农村地区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群团组织、民主团体正式招、录、聘用,原户口簿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应按实际从事的职业到公安机关变更登记。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28-84600293(龙泉驿区教育局)。

2023年嘉兴海盐县委党校招聘专职教师公告(3人)

发布日期:2023-03-15

海盐县位于长三角中心腹地,濒临杭州湾,以“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旅游之地、核电之城”著称。交通区位优越,境内建有亚洲最大的高速互通枢纽,杭州湾跨海大桥、嘉绍大桥坐落县域东西两侧,杭浦高速、嘉绍高速贯通全县,全境可实现15分钟上高速,至沪、杭、苏、甬一小时交通可达。海盐经济活跃,发展态势良好,先后获得全国文化、科技、体育先进县,国家级生态县、园林县城、生态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首批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省级森林城市等称号。2022年实现全年生产总值639.84亿元,财政总收入106.9亿元,入围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综合竞争力百强、工业百强、创新百强和投资潜力百强县。 中共海盐县委党校是海盐县委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坐落于海盐县武原街道城西北路,占地面积约40亩,校园环境优美,设施设备完备,是一所富有生机、充满活力的红色学府。先后多次获评全省党校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工作创新单位、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连续12年六度获评全省党校系统科研工作进步(优秀)奖,并在2018年首批全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创优评估中获得优秀评价。2018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精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盐县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专业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专职教师01 1 三级专业目录: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共管理类。 四级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当代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 男性,中共党员 专职教师02 1 三级专业目录: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共管理类。 四级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当代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 女性,中共党员 专职教师03 1 三级专业目录: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农林经济管理类。 中共党员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6.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2023年3月10日9:00至2023年3月31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咨询人: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中共海盐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 (2)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不少于1篇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文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4)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5.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姓名+报名海盐党校+报考岗位”命名并打压缩包发送至电子信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二)资格初审 按规定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送考试邀请函。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2:1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科研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采取“备课—试讲”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满7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组成,各占50%进行折算。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开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政策进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海盐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服务期不少于5年。 三、其他 1.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递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是否递补由海盐县委党校研究确定。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3年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2人)

发布日期:2023-03-15

一、招聘单位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的省级重点中学和省级规范化学校,1957年创建于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故乡——“东方圣城”曲阜。学校现有教职工202人,其中特级教师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正高级教师4人,高级教师71人,山东省和济宁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和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7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110余名。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5日以后出生); 5、2023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教师岗位的需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曲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qfnu.edu.cn)、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s://fszx.qf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5日09:00—4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6日11:00—4月11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在通知公告栏点击“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入口”,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4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信息,逾期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名材料打印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3、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提交的毕业证书专业须与报名时填写专业相同; (2)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4)离职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 (5)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对硕士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学院或研究生院盖章的相关证明,或成绩单中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一致;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1. 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无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 面试 教师岗位1-6面试包括模拟课堂和业务答辩两个环节。模拟课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模拟课堂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高中学科内容(不指定教材版本)。教师岗位7、8面试包括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模拟课堂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s://fszx.qfnu.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3月教师招聘公告(168名)

发布日期:2023-03-14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3月赴外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补充光明区师资力量,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3月将赴江西南昌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168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3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含补考合格)或缺考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因参加重大比赛等特殊原因缺考挂科,须由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如: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数学。 A考生为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物理专业;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研究生专业不符,本科专业虽然符合,但不是应届本科生,所以不符合要求。 B考生为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没有获得硕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不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所以不符合要求。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报考者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专业参考目录》。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B040107)或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5),且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证明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周岁(即1992年3月14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7年3月14日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和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http://2023gmjycz3.htirc.cn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2.网上预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9日下午6:00; (二)网上预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报名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3.院系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只需提供研究生就读期间的成绩单);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国内考生在学信网下载,国(境)外考生无需提供,国(境)外考生需按公告第二大点的第二小点的第8细项提供相关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没有资格证书的提交承诺书); 6.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7.全身生活照一张、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8.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三)预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预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网上资格预筛选 区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预筛选,招聘单位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通过电话、视频或到校面谈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的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对考生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获奖、谈话表现等情况进行预评分。招聘单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各岗位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通过资格预筛选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若某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的人数少于拟聘人数5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列为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区教育局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带上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预报名所需提供的原件,到相应考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即未收到短信),建议不要前往现场; 2.未能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到现场进行报名(不接受他人代为报名),现场报名提供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报名表和复印件; 3.现场进行报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和筛选,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务组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筛选的考生; 4.在招聘总人数不增加的情况下,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5.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现场报名的考生:3月25日上午8:30至11:45; (2)通过网上资格预筛选的考生和现场报名通过预筛选的考生:3月26日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交流; 6.网上资格预筛选、现场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进入面试前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人事档案等材料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三、面试 此次招聘通过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考生。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 此次招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工作原因面试时间和地点需要调整时,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二)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7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岗位表》中的拟聘人数只是初步计划数,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以及相同学科岗位的拟聘人员在不同招聘单位间调剂。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完由区教育局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教师招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4

桐庐县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处于“西湖—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黄山”国家级黄金旅游线中心地段,是杭州亚运会举办地之一,长三角0.5-1小时交通圈之一,享有“中国最美县”“全国文明城市”“国际人居环境示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民营快递之乡”“中国诗歌之乡”等美誉,境内设有萧山国际机场桐庐航站楼、高铁桐庐站与桐庐东站,杭昌高铁杭黄段、湖杭高铁、杭新景高速、320国道及四条省道干线穿境而过,在建杭温高铁、宣桐高速,规划杭州市域铁路、杭淳开高速与杭义温高速,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引被聘用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结合我县2023学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需补充招引部分岗位,计划如下: 一、岗位需求 桐庐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各科教师若干。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对象需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并满足以下学历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综合性大学或师范大学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3.其他浙江省内高校普通高考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荣誉称号或曾获得省政府(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定向农村集镇中小学); 4.专业类艺体院校相应体艺专业公费本科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荣誉称号或曾获得省政府(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仅限报考相应体艺学科教师); 5.紧缺职教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全国相应专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毕业生(仅限报考相应中职紧缺专业课教师)。 (五)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条件: 1.须满足专业要求。除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均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为准,无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学历专业为准。 2.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如下: ①持有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高中(含中职)、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任意学科。 ②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含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届时未取得者取消应聘资格。 ③中职紧缺岗位须在聘用后一年半内即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④报名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其他社会人员也可参加报考,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应届)、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面试考察 1.面试考核形式:经资格初审、面谈、资格复审后择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上课、试讲、结构化面试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具有签约、体检考察资格。 2.面试时间:教育局将根据现场报名情况于当日或次日在高校面试部分岗位,其余岗位将于3月底4月中旬前在桐庐组织统一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考生保证手机畅通,未入围的考生将不再通知。 3.签约:根据面试成绩,经考生与教育局或所属学校面谈后,可签定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 4.体检考察: 根据签约情况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定点医院统一进行,以定点医院的体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含进一步检查、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其中2023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且毕业前参加高校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其体检结论视作本次招引的体检结论,不再重复组织体检,其余签约考生需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名单、体检具体事项及入围考察名单都将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和桐庐人才网公布。 5.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和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中小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引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在相关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三)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真实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023年广东省阳江市教师招聘公告(67名)

发布日期:2023-03-14

广东省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充实我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阳人才〔2022〕1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招才引智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阳江简介 阳江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邻粤港澳大湾区,西融北部湾城市群,南近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地理区位优越。全市陆地面积7955.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2300平方公里,2021年末户籍人口302.75万,常住人口262.07万。1988年设市,下辖江城区、阳东区、阳西县,代管阳春市,设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 阳江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山、海、泉、湖、林、洞别具一格,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海陵岛大角湾海上丝路旅游区、阳春凌霄岩国家地质公园等著名景区景点,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刀剪之都、中国温泉之乡、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荣获“2022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荣誉称号。阳江人杰地灵、文化深厚,素有“文化之乡”“风筝之乡”的美誉,哺育了著名国画大师关山月、油画大师苏天赐、《新四军军歌》曲作者何士德、著名语言学家黄伯荣、中国科学院院士曾庆存等名人名家,其中曾庆存院士荣获201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阳江漆器髹饰技艺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阳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对接融入“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加快形成以合金材料、装备制造和绿色能源等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奋力谱写阳江现代化建设新篇章。阳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对引进人才给予了尊重和关爱,阳江的人才优惠政策、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将会越来越好。 二、引才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我市将为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内优秀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全日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3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在五年内(从2018年3月13日起至今)曾通过我市招才引智取得事业单位编制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现已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辞职不满两年(即2021年3月13日起至今)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参与我市招才引智且属于拟录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不得报名。 (八)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九)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持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应教师资格证。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2:00 3.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南面就业广场 4.报名需提供材料:现场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填写好的《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成绩表、技能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国内应届毕业生,可以先提供就业推荐表,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以上证件和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的专业代码请参照《阳江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通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安排洽谈面试。 5.报名事宜相关说明如下: (1)每位考生只可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岗位有多个招聘学校的,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选择任教学校。 (2)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者就读院校或所在单位。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资格、材料,并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取消拟聘资格。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三)提前收集报名资料。 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12:00前将以上相关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引进单位的电子邮箱。引进单位可提前收集报名者的相关报名信息,但实际报名情况以现场报名为准。 (四)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引进单位要审核应聘者提交的证件、证书的真实性,学历、专业、职称等是否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报名时所需的材料原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洽谈面试。 (五)洽谈面试。根据应聘者在校(原单位)的表现情况、任职情况和奖惩情况,考察应聘者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应聘职位的要求是否匹配,并根据各项考察要素进行打分,按分数高低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体育、音乐和美术类教师岗位须进行实操技能考试,相关用品由考生自备。洽谈面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10:00-16:00。 (六)考试成绩 1.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选。如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依次择岗。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岗位有多个招聘学校的,先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择岗人选,再按面试成绩名次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择岗的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选择相应学段学校岗位,如持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不能选择高中学段学校岗位。 选岗时拟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场依次选岗,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选岗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反复。放弃选岗者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由阳江市教育局综合研判,对尚未选岗且服从岗位调剂的考生,按照合格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调剂。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按规定依次择岗和调剂后,由引进单位按引进岗位人数等额拟定引进考察人选,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 (九)公示。拟引进人选考察合格后,拟引进人选名单在阳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示7天。 (十)体检。拟引进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政策待遇 (一)用人单位执行阳江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高层次人才按照类别享受引进奖励。对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生活补贴。 (二)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我市政策外,可分别向省财政申请相应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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