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30-0805

公务员

2023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省公安厅职位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2

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公安厅职位面试确认递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确认递补人员 根据面试确认期间应试人员空缺情况,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递补 (一)考生需携带材料 1.《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公安厅职位面试确认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材料均需提供)。 3.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2023年在读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和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证明内容: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学制年限、毕业时间等)。 4.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以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本专业和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学科(专业),须提交本人所学专业的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及毕业院校出具的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说明。 6.在职人员提供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离职的提供离职证明。 7.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提交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转正定级表、就业分配介绍信、劳动就业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银行工资发放流水、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确认方式 面试确认采取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审核 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于2023年4月11日18时前,根据所报考职位要求,将考生需携带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hnskgat@163.com。网上审核不出具相关结论,考生本人须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 时间:2023年4月12日9:00—10:00。 地点:河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办公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彩路与广电南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现场审核时,考生须带齐所有材料原件,其中第2-7项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考生对所提交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相关材料将留存备查,请考生提前备份。考生主动放弃面试的,需本人到审核现场提交书面声明。 根据现场审核结论,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面试。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未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和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hnga.henan.gov.cn)为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公安厅职位招录专用网站,有关信息通过此网站发布,原则上不再以其他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招录专用网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3年云南昭通水富市纪委监委公务员选调8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2

为保障水富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引进优秀人才投入纪检监察事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安排 面向水富市内、外考察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8名。 二、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公道正派、乐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科级领导干部或相应职级干部等优秀干部人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需要; 6.专业不限,具有纪检监察、政法、审计、财会、项目工程管理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7.符合水富市公务员转任有关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推荐人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包括直系亲属、配偶及子女等重要关系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 3.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人选推荐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在征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荐报名,有关单位可进行组织推荐。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 4.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提供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等); 5.学历学位证书,有专业资格证书、获奖材料的可一并提供;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7.报名推荐表,包括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后盖单位公章现场报送,也可扫描为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需确保文字、图片清晰。 (二)考察调研。水富市纪委监委对申报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实地考察。 (三)提出拟调配方案。经考察考核人岗相适的,由水富市纪委监委研究提出拟调配方案,根据干部管理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 (四)体检。由水富市纪委监委适时组织开展体检。 四、有关事项 (一)引进的公务员,其职级按照水富市有关规定确定。 (二)人员信息资格审核贯穿考察全过程,如发现考察人选有违纪违法、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终止考察资格。 (三)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31日。

2023年浙江省山区26县机关单位专项招录公务员47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1

根据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将组织开展山区26县(含岱山、嵊泗两个海岛县)专项招录工作,全省共推出471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专项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除具备《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已参加2023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组织的笔试,且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参加心理测评的人员,心理测评结果须合格)。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考人员原报考职位笔试科目测试类别应满足专项招录职位所需测试笔试科目类别。 (四)在2023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中,省级招录机关单位已完成差额考察,入围等额体检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市级以下机关单位已完成体检,入围等额考察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即日起,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专项招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的,可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 (二)报名 2023年4月11日9时至4月13日17时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报名系统,填报专项招录职位。提交信息后,可查询报考职位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报名时间截止前1小时停止查询功能。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招录机关不进行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提交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核 2023年4月14日9时至4月15日17时期间,招录机关按照5: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资格审核。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行测再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同的,以专业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各职位审核通过人员与录用计划数达到5:1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达不到5:1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保留外,一律取消或核减。 2023年4月17日后,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等后续工作 (一)资格复审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将从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线上线下进一步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行测再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同的,以专业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或体能测评人选。 (二)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三)面试 2023年4月18日后,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面试有关公告。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 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报考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报考其他职位公务员应履行岗位明确的服务年限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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