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30-0805

公务员

2023市场监管总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一、资格复审形式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将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清晰彩照发送至电子邮箱rssdphgzc samr.gov.cn,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二、资格复审材料 (一)面试确认材料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本人签名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为“XXX确认参加市场监管总局XX司局XX职位面试”。 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本人签名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为“XXX放弃参加市场监管总局XX司局XX职位面试”。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且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将以下材料与面试确认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请如实、详细填写各项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等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大学生村官”项目经历需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经历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经历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历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报考职位有特定工作经历要求的(如“具有2年以上承压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工作鉴定(主要描述工作起止时间和主要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考核表、岗位说明书或可公开的工作内容文档(如项目合同书)等,可以证明工作经历和相应年限即可。 8.考生按照身份类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推荐表》,待业人员无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9.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照片文件名为“姓名-报考职位”。 三、相关要求 1.我局面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4.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2023国考科技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9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科技部2023年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19日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已确认的无需再次发送邮件)。 1.请使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至mostkaolu@sina.com。 2.邮件标题为“×××确认参加/不参加科技部××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中请说明以下情况:①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②是否已经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③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4.确认参加面试者,需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提供相关材料,所需材料清单及要求见下表。考生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声明》,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安排 1.我部将集中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等,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23年3月25至27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安排 3月25日(周六)09:00—09:30北京外国专家大厦一楼大堂报到 09:30—21:00专业能力测试、心理测试 3月26日(周日)09:30—17:00个性评价活动 18:30—20:30心理测试 3月27日(周一)08:00—18:00面试 备注:以上安排因现场状况等影响,有可能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 2.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英语考试,包括口试和笔试两部分,主要考察英语翻译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3.考场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请携带必要衣物、运动鞋及其他随身物品,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期间食宿由我部统一安排。 三、体检和考察 我部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普通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对参加面试人员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收到体检通知的考生请按要求前往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考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抵制考录中的不正之风,如发现在面试过程中有干扰面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将取消相关考生的考录资格。欢迎大家监督我部公务员考录工作。

2023年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提供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9

一、有关材料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报考,入选考生无须邮寄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3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清晰彩照发至国资委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gzwkl sasac.gov.cn),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厅局-报考职位-参加面试”: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或集体户口登记卡)首页及本人页。 3.《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存档说明(待业人员),待业说明(待业人员)。 4.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请单位在《报名推荐表》中予以说明。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6.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留学回国人员)。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 8.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照片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厅局-报考职位”。 二、相关注意事项 1.我委面试、体检、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的相应原件,请注意留存。 3.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报名推荐表请使用附件模板,并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5.未按时发送材料回复邮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经本人手写签名,3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送扫描件至邮箱(gzwkl sasac.gov.cn),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厅局-报考职位-放弃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2023市场监管总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9

一、资格复审形式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将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清晰彩照发送至电子邮箱rssdphgzc samr.gov.cn,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二、资格复审材料 (一)面试确认材料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本人签名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为“XXX确认参加市场监管总局XX司局XX职位面试”。 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本人签名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为“XXX放弃参加市场监管总局XX司局XX职位面试”。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且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将以下材料与面试确认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如实、详细填写各项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等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大学生村官”项目经历需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经历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经历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历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报考职位有特定工作经历要求的(如“具有2年以上承压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工作鉴定(主要描述工作起止时间和主要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考核表、岗位说明书或可公开的工作内容文档(如项目合同书)等,可以证明工作经历和相应年限即可。 8.考生按照身份类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推荐表》,待业人员无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9.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照片文件名为“姓名-报考职位”。 三、相关要求 1.我局面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4.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2023北京市财政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

一、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我局于3月15日至3月17日开展资格复审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开展。各位考生需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请每位考生认真阅读,并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最晚于3月16日下午17:00前将资格复审材料发送至邮箱:mengjiong@czj.beijing.gov.cn。 (一)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①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②笔试成绩通知书;③身份证原件;④毕业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⑤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⑥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中需标注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在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下载);⑧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均需提交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二)注意事项 1. 资格复审具体要求由我局工作人员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参加资格复审。 2. 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提交,如部分材料暂时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难的,请与我局电话联系。 3. 资格复审材料应清晰可鉴(不小于200K,格式为PDF或JPG),文件以“序号+内容”命名,序号需与上述八项材料相对应,文件夹以“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并按要求报送至我局指定邮箱。 4. 为确保网上传输信息安全,考生对资格复审文件设置压缩密码(密码统一设为2510)。 5.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6. 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经本人签名后,以照片形式报送至我局指定邮箱。 7. 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我局会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02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招录公务员线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

一、须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 (二)学生证; (三)网上打印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 (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最初报考北京市公务员时的报名表,表上有六位的报名序号); (五)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 (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法官助理岗位); (七)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八)学信网打印本人所取得的所有学籍学历信息; (九)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十)京外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需要提供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无证书的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 (十一)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应当提供户口本或户口卡; (十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除按所报考职位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参军入伍经历证明; (十三)个人简历。 二、注意事项 (一)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提供(个人简历可以是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可鉴(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对应,文件夹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填写《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该承诺书须本人亲笔签名后拍照或扫描,同其他复审材料一并打包发至指定邮箱,若部分复审材料暂时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难的,考生需在承诺书中明确,并提供保证书,确保符合招录条件。 (三)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将影响资格复审结果。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经本人签名后,以照片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请所有考生于2023年3月17日17:00前将所有复审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其他要求 (一)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将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二)请考生按照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2023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7

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等相关事项公告 各位考生: 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于3月16日18:00起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考生做好相应安排。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两科成绩相加):兵团机关不低于105分;北疆师市不低于95分;南疆师市、边境团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五类以上地区团场职位不低于85分。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三科成绩相加):兵团机关不低于160分;北疆师市不低于150分;南疆师市不低于140分。 二、资格复审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0日—27日,每天10:00-19:30。 (二)资格复审方式:主要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按照报考职位要求,将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的扫描件(文件压缩包以“职位代码+职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相应招录机关的电子邮箱,由招录机关进行核验。考生将材料发送到各招录机关后,务必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须于2023年3月22日前书面告知招录机关。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 2. 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 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及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5. 职位要求有从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地市级以上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在兵团工作的连队(村、社区)“两委”成员应提供团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择业期内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应提供由保留档案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等佐证材料;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6. 选调生还需提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7. 招录机关和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 三、递补 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一)递补时间:2023年3月28日—29日,每天10:00-19:30。 (二)递补方式:招录机关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联系考生。考生按照报考职位要求,将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文件压缩包以“职位代码+职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相应招录机关的电子邮箱。请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递补所需证件材料与资格复审一致。 四、调剂 无人报考或因报考人员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职位(附件3),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一)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1. 申请调剂的考生笔试成绩应当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2. 调剂在同类别且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3. 已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4. 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5. 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调剂时间:2023年3月30日—31日,每天10:00-19:30。 (二)调剂方式:考生按照调剂职位要求,将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文件压缩包以“调剂职位代码+调剂职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相应招录机关的电子邮箱。 (三)调剂须提供的证件材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申请表》、本人考试成绩单,其余材料与资格复审一致。 资格复审、递补和调剂工作结束后,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2023年4月上旬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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