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3 14:47:03
一、引进计划
(一)在绵阳的中央、省属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拟公开引进人才848名。
(二)绵阳市重点企业拟公开引进人才3293名。
(三)绵阳市教体、卫健系统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1805名,其中教体系统引进人才900名,卫健系统引进人才905名。
(四)绵阳市拟公开引进其他事业编制人才345名,其中公开考核引进243名(含乡村文艺人才引进专项计划46名),公开考试引进102名。
二、信息发布
(一)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信息发布平台,有关招聘场次、报名安排等事项可在上述平台查询。
(二)绵阳市将派出赴外招才引智小分队,分批次赴成都、西安、北京、武汉、广州、郑州、重庆、南京、长沙、上海等重点城市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具体活动场次及报名信息等情况将另行公告。
三、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1.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本硕博毕业生;
2.符合岗位要求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
3.符合岗位要求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及有关补充公告;
(4)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其他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引进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政策及待遇
(一)薪酬待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四)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五)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重点企业人才引进
具体方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到指定地点现场投递简历或发送简历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也可电话联系用人单位获取报名有关信息。
2.事业编制人才引进
主要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场次安排、报名时间及地点将另行公告。考生可根据各招聘场次专业人才需求情况选择参与报名及考核场次。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对照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引才活动全过程。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应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核方式
1.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重点企业人才引进
由用人单位选择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等方式组织实施。
2.事业编制人才引进
根据学历、职称等情况,主要采取公开考试或考核方式引进。
(四)体检、政审考察及公示
1.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重点企业人才引进
由用人单位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和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2.事业编制人才引进
(1)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医院进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2)政审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3)公示聘用: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人才引进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