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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1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023年2月20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7: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5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3月7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9:00-11:30,13:3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9:00至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者,登录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9:00至4月7日(星期五)17:00。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试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412035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湖南怀化市会同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7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1

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会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或从县本级企业引进到县直事业单位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部分急需紧缺型岗位放宽至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7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所用岗位一般要求1988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8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3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10.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 1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2.已通过我县以往县直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日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报名期间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s://www.hhrsks.com)、会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tong.gov.cn)下载并填写《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到会同县委人才办(行政中心C区503室)报名。同时接受应聘人员在长沙、武汉举办的“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htxrcb@163.com)。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 3.有关情况说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凭学校盖章的规培证明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规培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考试。 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其中,会同县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医师岗位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会同县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试教方式,其他岗位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岗位考试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会同县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采用的结构化面试+试教方式分值比例为4:6)。考试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如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仍然相同者,另行安排增加一次笔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经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按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无合格递补对象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退还所有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其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全职引进人才引进后在本县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按每年20%分5年兑现。具体标准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为20万元/人;符合我县实际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目录标准的急需紧缺人才为10万元/人。 2.生活补贴。对全职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在聘用期内每月补助2000元;符合我县实际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目录标准的急需紧缺人才,在聘用期内每月补助1500元;以上两项享受时限为三年,每年考核合格后,一次发放12个月生活补贴,之后仍在聘的按我县同类人员的相关政策落实待遇。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对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 4.其他保障。对全职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 为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对全职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会同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uitong.gov.cn)等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全职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综合实际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时间享受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其他人才政策。全职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只能从事引进岗位的相关工作,不得借调、抽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在服务期内,如需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汇报,征得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或协议等手续。 4.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须遵从我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中共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5-8826129(中共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5-8858078(会同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3年湖南怀化市洪江市第一轮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44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洪江市人才行动计划”,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洪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洪江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31个岗位44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洪江市2023年事业单位第一轮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1988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急需紧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983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应在1978年 2月20日(含)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应在1973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报考岗位有具体年龄条件的,从其要求。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者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洪江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10.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洪江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等考试且公示的; 1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洪江市相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可以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办进行审核。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19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洪江市2023年第一轮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hjsrcb@163.com)。网上报名考生需于考试前一天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接受应聘人员于2月28日-3月2日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武汉大学举办的“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须填写《洪江市2023年第一轮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洪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注意事项: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或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才引进工作组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2.考试。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人数,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经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同意,方可实施1:1的开考比例或核减计划,但不得低于70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是否有吸毒史项目。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的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分析评估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实干实绩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5.递补。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人才引进工作组批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6.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市委审批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对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洪江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有关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40万元,博士研究生人才30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按每年20%分5年发放到位。经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年度住房补贴。对免费安排了人才公寓房的,参照租房市价减发相应的住房补贴。 2、生活补贴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年底一次性发放当年度生活补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本年度生活补贴每月增加1000元。 3、家属安置 对全职引进各类人才,积极帮助解决夫妻分居、子女入学等问题。从市外引进的各类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子女需转入我市入学入托的,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 4、其他待遇 对全职引进人才优先推荐评定职称。对贡献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依照相关规定,可优先使用,可优先调任为领导职务公务员,可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六、其他事项 1.对前来参加本次公开引才考试的考生按相关标准报销面试往返车费,体检不收取考生体检费用。 2.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js.gov.cn/hjs/c123618/tyzlmlist2020.s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4.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来洪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人员须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的适时要求,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45-7732569 。 6.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5—7731069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745—7732781

2023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所属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所属企事业单位2023年拟公开招聘5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简称中国外文局,是承担党和国家对外宣介任务的国际传播机构,是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作为中国国际传播事业的国家队和对外出版发行事业的主力军,成立70余年来,中国外文局对外全面宣介中国发展变化,积极促进中外友好交流,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外文局下辖21家直属单位。本次公开招聘涉及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中国外文局美洲传播中心(北京周报社)、中国外文局西欧与非洲传播中心(今日中国杂志社)、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文局翻译院、中国外文局文化传播中心、中国外文局服务中心共10家企事业单位。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8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5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3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内生源可报考京外生源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44个岗位、计划招聘51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所属企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各用人单位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infos.cipg.org.cn/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hireChannel=01。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1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将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科目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外文局官网另行发布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文具准时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专业测试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0:1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专业测试和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的资格。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 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 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待遇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中国外文局美洲传播中心(北京周报社)、中国外文局西欧与非洲传播中心(今日中国杂志社)、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中国外文局翻译院、中国外文局文化传播中心、中国外文局服务中心是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10-68995862 监督举报电话:010-68996205

2023浙江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住建局同意,局部分直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宁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参与宁波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参与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筹集、配租配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参与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储备计划、实施计划编制工作;承担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工可研究、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承担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技术前期及相关报批工作;承担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3、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市六区范围内市级及以上审批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和检测单位检测行为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制度、办法和规范标准;配合对区县(市)管理服务机构的指导培训、考核检查等;配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和配合做好创优创杯的考评管理工作。 4、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挂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总站牌子,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 承担建筑业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勘察设计等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以及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市六区范围内市级及以上审批(或核准、备案)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合同履约、工程担保、市场行为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各类工程计价定额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结算价款争议调解行政辅助工作;负责采集、测算、发布全市建设工程要素价格信息,开展价格分析和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考试考核和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区县(市)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建设教育培训考核等管理机构的服务指导工作。 5、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宁波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研究、评估、引导及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统计跟踪、预警预报及信息发布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房屋买卖、租赁的价格发布工作;承担全市房屋买卖、抵押、租赁合同网签及备案等交易管理服务工作。 6、宁波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宁波市白蚁防治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物业行业发展及管理及住宅小区治理体系研究、房屋装修备案、房屋使用安全、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历史建筑保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白蚁防治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7、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研究等技术支撑工作;城乡建设重大课题和重点区块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研究等技术支撑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村镇建设前期专项研究、建立项目储备库等行政辅助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村镇建设市域统筹及行业管理的体制机制研究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村镇建设项目计划统筹研究及指导督促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2.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9时至2月27日16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至3月2日9时。 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8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除实际缴费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取消可申请退费外,其他情况均不能退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zjw.ningbo.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6.其他 若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大学学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研究生学历岗位”视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单独“面试”形式进行。如各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数大于30人,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如各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数小于等于30人,则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zjw.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7220、89187180。 原标题:2023年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0215

2023江苏盐城市滨海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7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0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滨海计划,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现就江苏省滨海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岗位类型 (一)引进对象 A类: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类22所高校(详细高校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B类: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C类:聚焦盐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3年1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D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学校教学类岗位仅面向A、B和D类高校,医疗卫生类岗位仅面向A、B和E类高校(学科),其他单位岗位仅面向A类高校。 (二)岗位类型 滨海县企事业单位岗位。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滨海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滨海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将相关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④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名单位+岗位名称+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bhmxys@163.com。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学课程目录,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入学通知。 (3)优秀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招录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引进岗位设1:3开考比例,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引进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报名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00—16:00。 (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谈测试。参考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三)聘用 1﹒考察体检。在面谈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由招录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签约。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聘用。引进人才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滨海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滨海县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县属一档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工资待遇。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县属一档企业中层正职工资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九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县属一档企业中层副职工资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结合本人意愿,视同省选调生进行全程跟踪培养、适时择优使用;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不低于30万元/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滨海县医疗卫生机构、民营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和省属驻盐单位)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优秀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后,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20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分别按照5000元/月、4000元/月、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滨海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滨海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6﹒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滨海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7﹒非盐城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8﹒对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优秀毕业生,分别按照研究生不超过5万元、本科生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分期给予贷款偿还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nhai.gov.cn)。 咨询电话:0515-84108660。 监督电话:0515-80866004(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3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9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04RC),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8名(含党群序列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全部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网站(http://113.249.157.217:13318/exam-system-examinee/rckh)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9: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登记照,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初审通过后请考生及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作为资格审查时查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修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方,联系方式见公告)。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2月26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缴费结束后我局将及时通过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http://www.rongchang.gov.cn/bm/qrlsbj/)网站公布各岗位确认报名人数。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请及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审核时使用,并须在2023年2月26日18: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笔试每个科目50元/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未达笔试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统一退费。 3.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4. 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3年3月1日9:00—3月4日10: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3.249.157.217:13318/exam-system-examinee/rckh)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均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具体科目类型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3月4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通过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www.rongchang.gov.cn/bm/qrlsbj/)“人事信息”栏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选名单通过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www.rongchang.gov.cn/bm/qrlsbj/)“人事信息”栏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详见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事业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详见附件2),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共同协商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12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比例开考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1. 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 +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公示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岗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中共荣昌区委组织部、荣昌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不超过2人次,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www.rongchang.gov.cn/bm/qrlsbj/)“事业招考”栏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到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到和备案,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最低服务满3年(具体服务年限以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为准),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荣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以及考务咨询电话。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6773431(政府序列) 023-61471313(党群序列)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023山东济宁市金乡县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44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9

根据金乡县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要求,现将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符合《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金乡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a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参加省同步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笔试地点见《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有效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本人抽签确定面试考评组,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安排在同一考评组。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工作中曾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考察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023福建三明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选聘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解决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及其高层次人才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委组通〔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23年我办下属事业单位三明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明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 三明市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自愿从机关调入市直事业单位的夫妻两地分居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中共党员。 (四)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财务岗位工作经历,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2月以后出生),中级、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分别不超过40、45、50周岁。 (六)具有助理会计师或财政税收专业初级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八)配偶为在市区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经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市属国有企业中由市委管理的有关人员。 (九)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条件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三明市委网信办微信公账号“网信三明”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明市委网信办综合科(三明三元区新市北路412号三楼),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598-8220393 0598-8220363。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有关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 (1)《2023年三明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结婚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单位出具的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财务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配偶的在职、入编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委网信办综合科负责,审核结果将以电话的形式告知本人。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或因特殊需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面试考生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则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选聘岗位面试成绩最高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另外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 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进行计算。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造成体检人选超过选聘人数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面试成绩以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 选聘岗位若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产生,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市委网信办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调入、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因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行放弃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聘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由市委网信办室务会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委网信办综合科。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8220989。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委网信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解决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及其高层次人才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委组通〔2022〕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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